物业公司私自拆除办公楼 律师:办好事也得按程序
参与互动(0)去年12月29号,西安东郊一小区的物业公司找来挖掘机,准备把原来物业办公室所在的一座二层楼房拆除,没想到刚刚开始就遭到了小区开发商的阻拦。
记者在这个小区看到,二层楼的楼梯已经被拆除,小区物业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这栋楼是原来留下来的老房子,从2007年开始物业公司一直在这里办公。
小区物业公司樊经理:拆除原因就是咱这院子太窄,救护车啥都过不来,掉个头都掉不过来,和后边小区土地置换,置换以后墙整个往南一推,然后院子也就宽敞了。
樊经理说,拆除小楼前,他们通知了小区业主,有64%的业主同意拆除。
小区物业公司樊经理:一共是280户,现在180户已经签过字了,剩下一百多户都是租户,人没在,电话都已经通知了。
而这个的小区开发商说,当初开发小区时,西安国土部门批准的土地中就包括现在二层小楼所占用的这部分。
开发商负责人:这个土地证是2005年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土地证,这个土地证里包括这个小二楼,就这一块,这属于二楼占用的一块土地。这是我们的财产,别人的非法侵占是绝对不允许的。我们知道这个消息后,我们立马赶过来,赶过来阻止他们这种非法行为,现在司机和工人都不见人了。
小区物业公司樊经理:没给人家打招呼,没有协调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要拆除这栋建筑首先要经过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陕西平镜律师事务所周文海律师: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操办这个事情,但是物业公司不能自己就拆这房子。必须找有拆房资质的单位进行实际操作。他拆房这个行为,等于是把原来的规划给变更了,按照《陕西省规划条例》必须到原来审批的单位进行重新审批,必须经过批准才能进行实施。 (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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