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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雇凶8年杀8人终审获死刑

2013年01月11日 15:5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曾轰动一时的“富商雇凶杀死8人分尸案”近日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宣判,被告人夏克明和他的弟弟、打手等4人被维持死刑判决,这4人杀人成性,8年间杀害8人并肢解抛尸,被害人中有他们的朋友、生意伙伴、情人甚至妻子。从2008年12月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第一次判处死刑至今,夏克明为求保住自己和弟弟夏克治的命,不断在看守所里揭发检举,令此案两度被发回重审。

  现年48岁的夏克明早年在机关工作,1988年,他因倒卖火车票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被单位除名的夏克明去深圳做生意,赚了几十万元。上世纪90年代回京后,他在一家外贸公司做外贸进出口生意。经过8年的打拼,夏克明拥有千万资产。在情人杜某的介绍下,夏克明成为北京地级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负责公司外贸业务。

  1999年,夏克明和狱友刘某一起走私货物时被天津海关审查,并被监视居住。夏克明认为,他被抓是刘某举报。不久,夏克明安排弟弟夏克治及其狱友杨辉、陶纯等人,将刘某劫持到房山十渡后勒死并碎尸。

  夏克明在海关审查期间交了180万罚款恢复自由,后来他听说海关把这笔钱退给地级通公司,就找公司女老板李某要钱。李某给了100万后就以各种理由搪塞,夏克明又想到用杀人解决问题。2000年4月27日凌晨1时许,在他指使下,夏克治、杨辉、陶纯绑架并勒死李某,后碎尸、抛尸到潮白河内。

  在第一次杀人后的两年多时间,夏克明相继杀死了生意伙伴李某、米某。2003年底,夏克治等人又在夏克明授意下将生意伙伴吴某及其女友杀害,抛尸潮白河。几个月后河水干涸,附近村子的孩子下河玩耍时,才发现了支离破碎的尸骨。

  而几次作案后,杨辉竟用同样的方法结束了结发妻子的生命:因怀疑妻子有外遇,2005年2月,杨辉趁妻子熟睡时将其勒死,碎尸后抛尸。

  与夏克明有着10年“情感”的情人杜某也因“知道太多”没能逃过一劫。经过近一年“情感的犹豫”,2007年1月,夏克明以“帮杜某孩子上户口”为由将杜骗到一出租房内。进屋后,夏克治和杨辉借着和杜某握手的机会,锁住杜的脖子将她置于死地。为了斩草除根,夏克明又以同样的方法将杜某的丈夫杀害。

  当晚,夏克明返回杜某的公司,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偷走。并拿着两名死者的手机互发短信,造成他们还活着的假象。3天后,杜某的父亲报案称女儿、女婿失踪。因杜某生前曾告诉家人,夏克明是个很危险的人,社会上的人还不止一次到公司要过杀人的报酬,警方很快锁定夏克明。

  到案后,陶纯为求保命,检举揭发2005年2月5日杨辉杀死老婆宋某,伙同好友夏克治抛尸。据称,夏克明在看守所中常常反思,自己在追求成功的过程中,被金钱、成功的幻影蒙蔽了双眼,才导致一错再错迷失了方向。他最后悔的是把唯一的弟弟也牵扯其中。

  在2008年12月被一审判处死刑后,为求能保住兄弟俩的命,夏克明不断检举揭发,先后供出了向北京市公安局人员汪浩、天津海关缉私处原副处长胡丛华行贿,逃避法律惩罚的情况,夏克明案也因此一再被发回重审。

  2012年8月1日,二中院认定4名被告人犯下8条命案、行贿两名官员、非法持有枪支等。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行贿罪判处夏克明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夏克治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杨辉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陶纯死刑,同时判决4名被告人连带赔偿14名死者家属500余万。

  一审判决后,夏克治提出上诉,近日北京市高级法院维持了死刑判决,此案进入死刑复核阶段。(记者邱伟)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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