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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槽罐车偷排致水体受污染 为可疑致癌物

2013年01月11日 15:55 来源:新民网 参与互动(0)

  偷排导致异味的苯乙烯具生物毒性 为可疑致癌物

  昨晚7时许,金山朱泾镇有槽罐车涉嫌违法倾倒化工副产品,造成朱泾镇大气含苯乙烯等C8-C10类化学物质,当地掘石港河道部分水体受污染。苯乙烯究竟是何物?今天(1月11日),新民网记者采访专家释疑,专家表示,苯乙烯是基本的化工原料,属危险化学品,不仅具有生物毒性,且为可疑致癌物。

  据了解,苯乙烯是用苯取代乙烯的一个氢原子形成的有机化合物,不溶于水。工业上是合成树脂、离子交换树脂及合成橡胶等的重要单体。同济大学化学系教授李义久告诉记者,苯乙烯是常用的化工原料,从石油中产生,属危险化学品。李义久表示,苯环(苯乙烯里面的苯基)有致癌性,且具有一定的生物毒性。

  此外,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李光明教授告诉记者,苯乙烯对健康的危害主要是对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高浓度时,还可能产生急性中毒,会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出现眼痛、流泪、流涕、喷嚏、咽痛、咳嗽等,继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严重者可有眩晕、步态蹒跚。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可致灼伤。

  对于目前水域遭污染的问题,李义久认为,可以通过采用适当的吸附材料进行处理,比如活性炭和硅藻土,这样处理之后可以较好地改善水质。不过,在相关水体中苯乙烯浓度不定的时候,不能饮用,也不建议作为生活用水,需待有关部门治理、检测后,达到安全范围内才可恢复用水。

  另外,李义久认为,苯在土壤里的残留量不会很高,不必担心化学品积存于土壤,持久危害水质。

  李光明还告诉记者,如果是小量泄漏,可以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但当大量泄漏时,应该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新民网记者 袁蓉 胡彦珣)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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