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布去年10大经侦案
中新网乌鲁木齐1月11日电(记者 孙亭文)乌鲁木齐警方11日集中销毁“破案会战”以来收缴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酒类等相关知名品牌商品和农资产品、侵权盗版复制品等,数量达62万余件,价值达2139万余元,以此彰显公安机关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当日,该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还公布了“2012年乌鲁木齐十大经侦精品案例”。
一、张某等人非法集资、合同诈骗案一网打尽15名犯罪嫌疑人
2012年5月初,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乌鲁木齐某珠宝玉器有限公司以投资“玉石”、“房产”帮助受害人理财为名,并承诺投资保底加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地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鉴于案情重大,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迅速开展立案侦查工作,并会同市局其他警种成立“5.11”专案组,开展进一步侦查工作。
2012年7月14日,“5.11”专案组会同市局5个单位组织100名警力,将张某、刘某、唐某、周某等犯罪团伙15人一网打尽。此案涉及合同139份,涉及人员107人,非法吸收资金1448.67万元。已追缴、冻结资金238.13万元,查封涉案人员房产5套,扣押各种玉器996件。2012年8月7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为此签发贺电给予表扬。2012年8月29日,1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周某某等人合同诈骗案诈骗医保资金214.9万元
2010年至2011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实际承包人周某某要求供药商吴某某为其伪造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药厂出库单,并安排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药房虚列购入安徽华源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价值608.3万元,采用空挂床住院病人开列药品、半挂床住院病人低价用药而开列高价格药品、给病人实际使用常规剂量而开列最大剂量药品、给病人实际使用自费药品而开列医保用药品等四种方式,将上述虚假处方数据按医保流程上传至乌鲁木齐市医保信息系统,恶意骗取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支付的医保资金214.9万元。
2012年8月6日,经该市侦支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缜密侦查,后破获此案。12月4日,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新疆首例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2012年4月18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当地工商局提供线索:位于乌鲁木齐奇台路460号的新疆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其办公场所里经常聚集人员上课。经侦支队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利用网络进行传销,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在市局统一指挥下,经侦支队与相关部门组成专案组,于6月10日在本市、河北两地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成功捣毁一处传销窝点,侦破了全疆首例网络传销案。
经查:2012年初以来,新疆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假借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销售”该科技公司化妆产品进行传销活动,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顾客),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下线需缴纳最低8000元的费用来获取入会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从而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获取财物。
2012年7月16日,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批准逮捕。8月9日,经侦支队成功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至检察院。
四、李某某、再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伪造国家机关文件及领导人批示诈骗34万元
2012年3月2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受害人马某某举报:嫌疑人再某某、李某某自称是自治区某领导的亲戚,与其签订合作协议骗取办事费用34万元。
经侦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面开展侦查。历时两个多月破获此案。经查,2010年12月初,犯罪嫌疑人再某某谎称自己是某自治区领导的亲戚,伙同嫌疑人李某某伪造自治区领导批示及自治区交通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路局、阿克苏地区交通局文件,与受害人马某某签订了一份办理客运专线的《合作协议书》,骗取办事费用34万元。2005年12月9日,嫌疑人李某某虚构与自治区民政厅合作开发30栋老年度假中心工程项目为幌子,与重庆市垫江县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工程合同,骗取该公司工程保证金35万元。2012年8月27日,经侦支队将上述两起案件一并移送起诉至检察院。
五、李某某、高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查缴假洋酒价值200余万元
2012年6月2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半年多的经营,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现场抓获李某某、高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查缴黑方、红方、杰克丹尼、芝华士、威士忌等品牌的假洋酒13912瓶,涉案价值达200余万元。
经查,自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乌鲁木齐市大型批发市场内,打着销售伊力特酒的旗号,暗中向外销售假冒各类品牌的洋酒。在李某某的店面内,展示的酒类全是伊力特品牌的白酒,没有一瓶洋酒存在,所有的假洋酒业务都是通过电话联系,之后,高某某根据李某某的指示,将洋酒送到指定的地点或托运部销售。
2012年8月24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至检察院。
六、阿某非法经营盗版光碟案查扣盗版光碟3万余张
2012年7月2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查封一处盗版光碟存放窝点,现场查扣盗版光碟三万余张,以及用于翻译录制非法出版物的电脑主机三台,作案用的光碟刻录机一台、电动打孔机一台,以及大量非法出版物的外包装物。
经查,自2010年来,犯罪嫌疑人阿某在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从网上下载各类影片进行配音,后将母带送往广州刻录成光碟,随后自己大量加工、录制非法音像出版物向市场销售。侦查人员共从犯罪嫌疑人阿某处依法查扣16个品种的盗版光碟30031张。
七、李某某、赵某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系列合同诈骗案抽逃资金案牵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和系列合同诈骗案
2012年2月2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前期调查新疆某实业有限公司涉嫌抽逃资金案中,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合同诈骗犯罪。3月14日,经侦支队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经审讯深挖,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交待,2010年11月至2011年9月期间,其在明知其公司尚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向社会销售至今尚未开发建设的“roman丽都”商品房,以低价为诱饵骗取购房者的信任后,同二十多个购房人签订房产预售合同,共计收取人民币415.5万元。李某某将收取的销售款打入个人账户后,全部用于个人消费、请客送礼等。
4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执行逮捕。5月24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8月3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八、张某系列合同诈骗案系列合同诈骗累计金额1000余万元
2012年8月2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大半年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系列合同诈骗案。
2009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注册成立了新疆某矿业有限公司。从2010年至2012年,张某向他人夸大公司经营规模及利润,虚构事实,伪造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文、印章,以提供工程项目为名与多名受害人签订合同书、抵押透支支票,收取受害人不同数额的货款、保证金、承包费和车辆等物品。累计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2012年8月29日,经侦支队成功将该案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九、“6.3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虚开发票价税合计51亿余元
2012年7月15日,在新疆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会同乌鲁木齐市国税稽查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税稽查局组成专案组,成功侦破一起价税合计51亿余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2年6月20日,巴州公安局侦办“4·1”涉嫌非法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过程中,发现乌鲁木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亦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遂将该案件线索移交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乌鲁木齐警方迅速启动“警税协作”机制,组织专案力量,展开持续深入的侦查。经过缜密侦查,查明该案犯罪事实,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
2012年7月26日至8月中旬,在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的统筹指挥下,专案组会同有关地方的公安机关在全国及全疆发起集群战役,排查涉案受票企业百余家,立案1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打掉犯罪团伙4个,端掉犯罪窝点8个,彻底摧毁多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网络。
目前,该案已查实虚开金额3.26亿余元,涉及税款5500余万元。现该案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十、刘某、董某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及诈骗案利用介绍工程行贿、受贿74万元
2009年1月至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董某在介绍江苏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与李某签定转包新疆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热电联产管网改造工程协议过程中,以需向江苏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交纳30万元保证金的名义收取李某人民币34万元。犯罪嫌疑人董某将其中10万元行贿给江苏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刘某,剩余钱款被其占为己有。
2009年3月3日,江苏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与李某签定上述工程转包协议过程中,隐瞒工程实际情况,向李某索贿人民币4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刘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