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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牛户外广告事件:城管避谈失职 归因亚运赶工

2013年01月23日 15:1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州中水广场“最牛包楼户外广告”经羊城晚报曝光后,参加广州“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纷纷站出来发声,该户外广告的主管部门广州市城管委终于坐不住了。

  22日,广州市城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主动约见羊城晚报记者。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公众关心的违法广告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系,他拍胸脯讲:“我们问心无愧,清清白白,绝无猫腻!”但对于该广告超期违法城管执法部门不闻不问是否算失职,该负责人含糊其辞,不肯正面回应。

  城管委批复时间仅三个月

  本报连日来对中水广场违法户外广告穷追猛打,21日晚上,广州市城管委公共关系处处长胡贺安主动约见记者到城管委见面。

  22日上午10时,记者按照约定时间来到城管委,但等到11时20分,胡贺安才姗姗来迟,与他一同出现的,还有景观管理处工作人员许涛,当年负责经办中水广场户外广告项目。

  胡贺安向记者递了几份材料,包括市城管委发出的《关于设置户外临时宣传品的复函》和《关于中水广场外墙装饰美化工程的报告》,还有几张中水广场装饰美化图。

  胡贺安表示,这就是他们要公开的审批文件。记者看到,复函里,市城管委同意了广州市立本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立本公司”)对中水广场进行公益宣传的装饰美化,并对广告内容和规格进行规定,临时宣传的审批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10月1日。

  审批时间只有3个月,那么在2012年7月1日之前,中水广场的户外广告又是谁审批的?胡贺安和许涛都表示不知情,他们称:“广州市城管委是2009年10月才成立的,此前‘烂尾楼’的统筹由建委来管。”

  确认最牛广告属超期违法

  许涛说,城管委的复函要求“以公益宣传画面为主,只能纳入一部分商业广告内容予以补偿”,立本公司当时提供的材料也显示要全部包装为公益广告,“但过了几天我们去检查,却发现全部都是商业广告!”

  “当时我专门通知他们,特意打了四次电话,两次把他们叫到我办公室来,通知他们一定要进行整改,还给下属分局下发了整改书,但广告公司就是不按照我们的要求整改。”许涛的语气有点气愤,他说自己后来直接跟广告公司讲:“你不配合我们,我们就不给你续签!”

  胡贺安也表示:“批复到期后,我们确认中水广场的户外广告属于超期户外广告,另外,设置的商业广告长度、高度以及公益广告比例都不合规!”

  从2012年7月1日批复生效至今,广告公司不按章行事,城管执法部门就可以不闻不问吗?对此,许涛表示,他自己只是审批经办人,“审批以后怎么监管我回答不了!”胡贺安也建议记者去找城管委执法部门。

  政府“让利”立本发布广告

  广州知名律师、城管执法监督员朱永平此前质问:广告企业那么多,为何单单指定立本公司?

  在城管委提供的资料中,写明了该公司向城管委申请发布户外广告的原因:“一是2009年中水广场的股东之一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授权立本公司以部分商业广告补偿形式对该楼宇的外立面进行具有公益宣传功能的装饰美化处理;二是在2010年立本公司积极配合市建委、亚组委、城管委等有关部门进行亚运宣传,在2011年到现在配合文明办等部门进行创文的相关宣传;三是立本公司整饰中水广场烂尾楼投入超过300万元,愿意配合城管委景观处按照相关的‘烂尾楼’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整治。”

  胡贺安给记者分析了个中“历史”背景。他说,广州为迎接亚运会,为了城市干净整洁,要把“烂尾楼”装饰包装起来,但装饰包装的钱都是广告公司掏的,“光罩一块白布就要好几十万元”,但政府没有给这笔钱,亚运之后,政府可能对这些广告公司有适当的“让利”。

  这些户外广告的业主不需要进行投标竞标吗?城管委有没有审核立本公司的资质?胡贺安表示,这些与广州举办亚运会这一特定历史有关。“在当时的特定情况下,投标竞标已经来不及了,而这些烂尾楼必须尽快完成装饰。”

  被问及是否有“利益输送”

  一个说“特别敏感”

  另一个说“问心无愧”

  羊城晚报:只需这张复函就能做该户外广告吗?

  许涛:是的。

  羊城晚报:户外广告不需要其他部门的审批?

  许涛:临时户外广告只需要城管委一个部门批准即可。

  羊城晚报:这个户外广告的收益如何分配?

  许涛:你这个问题问得特别敏感,我只是具体经办这一件事。

  胡贺安:你们要求了解审批过程,还关心有什么利益输送?我跟你讲,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绝对是清清白白,问心无愧。我可以拍着胸脯讲,我们完全没猫腻。

  羊城晚报:这个户外广告违规这么久了,你们不闻不问。不觉得城管委失职吗?

  胡贺安:他们申请了,我们也给批复了,明确了时间、标准、内容和要求。发现广告没有按标准执行后,我们也及时三番五次打电话要求整改,也通过区对他们进行制止,但他们就是置之不理。你们媒体报道之后,我们也迅速进行拆除了。

  羊城晚报:亚运之后没有人去管这些户外广告吗?

  胡贺安:很多的工作我们都做了,中间也没有什么猫腻,这个问心无愧。

  说辞“打架” 难辨真假

  广告拆除费用由谁来付?

  21日下午,广州天河城管执法分局局长余电芳告诉记者,违法广告拆除费用由天河区政府财政垫付,有关方面已做好了方案,他还指出,“违法建设和违法广告的拆除费历来都是由区政府垫付的”。

  但在22日中午,市城管委公共关系处处长胡贺安非常肯定地表示:“这笔广告拆除费肯定要由广告公司来付!只不过是区财政先垫付,将来追责时要算到公司头上。”记者追问:“如果拆除费追不回来呢?”胡贺安未做任何回答。

  广告公司是否申请延期?

  21日下午,余电芳曾向记者透露:“立本公司正在尝试申请批复延期。”

  但在22日中午,市城管委景观管理处的许涛却矢口否认:“他们(立本公司)从来没有提出过延期申请,既没打过电话提出申请,也没提出过书面申请。”对此,胡贺安也点头附和。

  广告审批需经几个部门?

  21日下午余电芳曾表示:“审批这栋烂尾楼的户外广告需经过七个部门,包括交警、建设、规划和城管部门等,但当时这栋楼只向市城管委申请批复。”余电芳说,“当时为整治市容市貌,很多‘烂尾楼’都是这样搞的。”

  但在22日中午,许涛却说:“户外广告设置需要向多个部门申请,但立本公司设置的户外广告属于临时广告,只需要市城管委一家批复。”(记者 陈晓璇 张林 孙朝方 梁怿韬 实习生 刘晓丽)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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