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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每天70万人遭受网络犯罪侵害

2013年01月28日 03:2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袁国礼)昨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2012年中国互联网违法犯罪问题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去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网违法犯罪案件11.8万余起。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我国平均每天有近70万名中国网民遭受侵害。

《报告》显示,中国互联网违法犯罪主要有十大类型,包括诈骗、色情、传销、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钓鱼”、赌博、黑客攻击、贩卖假冒伪劣产品、贩毒和非法集资。据统计,去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网违法犯罪案件11.8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6万余人。其中,北京市公安局破获各类案件38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200余名。

《报告》称,据估算,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中国有超过2.57亿人成为网络违法犯罪的受害者,平均每天有近70万名中国网民遭受不同程度的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网络违法犯罪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890亿元,受害者人均蒙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元。

《报告》指出,互联网犯罪的危害可能在极短时间内发生,并且影响巨大。去年互联网违法犯罪呈现出犯罪嫌疑人学历高层次、岁数低龄化、犯罪手段智能性、犯罪过程隐蔽性、犯罪动机多元化、侵害范围广泛性等鲜明特点,网络扰序行为愈演愈烈,且逐步暴力化。《报告》呼吁,政府工信部门、教育部门、宣传部门、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内容提供商、科研机构等,都应发挥作用,联手预防和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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