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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住建委原副主任梁安受贿领刑13年

2013年02月26日 15: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防城港2月26日电 (吴浩东 廖家胜 李智勇)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2月26日宣判,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梁安因受贿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于2012年12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梁安受贿案。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梁安在担任防城港市住建委副主任、建规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在审批房地产项目过程中,利用分管规划行政许可等工作便利,以帮助加快审批流程、取得规划手续、调整容积率等形式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

  法院审理查明,梁安先后非法收受贿赂20次,累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72万元及价值逾9万元的房屋一套,其中54万元为索贿所得。其受贿地点或在茶座,或在酒店,或在路边,甚至被告所在单位停车场、办公室等地。

  法院认为,梁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钱财、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某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梁安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前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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