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伪造养母去世公证骗房产 挥霍百余万房款

2013年03月05日 07:4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44岁的男子吴某伪造公证书,将已实际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的房产过继到自己名下,继而将百余万房款挥霍。本周四,吴某因涉嫌诈骗罪将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

  吴某在7岁时得知其二人并非亲生父母,此后便拒绝他们的教育。成年后,吴某不尽赡养义务,经常向养父母索要钱财。2000年,因不堪忍受辱骂,两位老人将吴某诉至法院,坚决要求与其解除收养关系。在该诉讼中,吴某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养父母为其解决住房问题。2000年3月,朝阳法院判决解除了该收养关系,同时法院认为,吴某关于解决住房问题的要求,与收养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不予处理。

  2008年,吴某的养父吴老先生去世。2009年2月26日,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1年5月19日,吴某刑满释放。

  因收养关系解除后,吴某的户口并未办理迁移手续,仍然和养母的户口登记在一起。出狱后,吴某以找工作需要为由,从78岁的养母手中骗取了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此后,吴某伪造了一份养母已经去世的公证书,并持上述证件将养父名下一套价值200多万元的房产过户至其本人名下。为了隐瞒此事,吴某还特意伪造了一份房产证交还给养母。

  房屋过户后,2012年3月14日,吴某以该房屋为抵押,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122万元。后吴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记者 王维维 通讯员 石岩)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