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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捡银行卡偷取1000元 称以为钱少不会被发现

2013年03月05日 15:04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人还在家里看电视,等接到了信用卡的取款提示信息后,韩先生这才想起来,中午在银行提款机取钱时,将卡忘在里面了!韩先生跑到银行,恰巧遇上了在此巡逻的辅警,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发现是他后面的一位女士取走了钱,监控里该女士发现卡内有钱后,脸上露出了笑容,取完钱后又到银行里分别汇给了两个朋友。很快,警方根据汇款记录找到了这位“偷笑女”,最后她将1000元钱归还给了韩先生。

  3日14时许,在家里看电视的韩先生的手机来了一条短信:“你的信用卡支取1000元人民币。”韩先生这才想起来,中午取钱时把卡忘在提款机里了。他赶紧往银行跑,恰巧遇见了在此执勤的道外巡逻辅警大队五中队辅警高峰、庞迪,韩先生赶忙报警。三人来到遗失现场,发现卡已被人取走,随后调取了监控录像。录像显示韩先生离开后,一位年轻女士来到这台提款机前,几秒钟后她的脸上突然露出了笑容,然后取了些钱,并到银行窗口汇款。经调查,她汇款数额加一起正好1000元。据此已能基本确定,韩先生信用卡内的1000元钱是这位“偷笑女”拿走的。根据线索,辅警找到了其中一位被汇款人的电话,并进一步联系到了“偷笑女”。辅警在电话中讲明了相关法律知识,要求其立即到辖区派出所退回冒领款。“偷笑女”在电话中答应马上将钱归还。没多久,一个年轻的女子走进了太平大街派出所,并从兜里掏出了一张信用卡和一沓人民币。

  经了解,当天“偷笑女”到提款机前取钱时,发现提款机里有张卡,一个念头闪过,从那张卡里取了1000元钱。她一阵开心,就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却被监控器录了下来。“取完一千块,发现卡里面还有钱,但没敢取。本想一千块钱发现不了,没想到卡的主人绑定了手机。”她说。

  据哈市警方介绍,近年来冒领信用卡内现金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很多当事者以为从被忘在提款机里的卡上取钱,就跟在路上捡钱的性质相同,与犯罪不沾边。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达到数额较大(即5000元)的即触犯信用卡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女子冒取的钱财未达到这个数额,不构成犯罪。由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记者黄迎峰)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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