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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宣判三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1.83亿

2013年03月22日 18: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温州3月22日电(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鹿轩)3月22日下午,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法院集中宣判了蔡爱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叶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浙江别克鞋业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张春兰、张亦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这3起案件涉案金额总计1.83余亿元,受害人达144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蔡爱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及金额达2612.5万元,被害人系亲友、同村村民达46余人,案发后尚有1839.713215万元未归还。

  叶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及金额达8048万元,被害人系基督教会教友、亲友达58余人,案发后尚有7913万元未归还。

  浙江别克鞋业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张春兰、张亦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二人伙同儿子张锦泽(在逃)于2002年起以浙江别克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锦泽)资金周转、厂房扩建、发工资等理由非法向社会上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涉及金额达7600余万元,被害人40余人,案发后尚有6178.852万元未归还。

  法院经审理后,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蔡爱兰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叶红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张春兰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5万元;判处张亦波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另悉,浙江别克鞋业有限公司的因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提请鹿城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全体债权人经表决一致同意终结别克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2月21日,鹿城法院裁定浙江别克鞋业有限公司破产。目前已有14名债权人起诉张春兰、张亦波,追究其股东个人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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