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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矛盾持刀重伤邻居 受审时双方故事不相同

2013年03月27日 16:0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作为楼上楼下的邻居,薛某与周某的邻里关系紧张,矛盾由来已久。去年,一把小小的水果刀终于使矛盾激化,酿成悲剧。昨天,丰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12月2日下午,薛某在超市购买香烟和母亲需要的水果刀后回家,在住宅楼下因琐事与楼下邻居周某发生争执并互殴。互殴过程中,薛某拿起水果刀将周某刺伤,后弃逃;致被害人周某低血容量休克;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薛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丰台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庭审中,双方表现平静,被告人薛某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于公诉人所陈述的犯罪过程,薛某与周某却“各持己见”。薛某称邻居周某看不惯自己,经常辱骂、威胁自己的母亲和姐姐,之前时常发生口角冲突。当天下午,是周某先进行挑衅,将烟头扔到自己身上,自己才动手反击。

  对于被告人薛某的说法,周某完全不赞同。他说自己当天下楼发现自家的车子后胎被人扎破,在他打电话报警时,薛某突然对他袭击,自己出于自卫进行了还手,没想到薛某身上藏有水果刀,自己躲闪不及,不幸被刺伤。对于自己辱骂、威胁薛某母亲和姐姐的事实,他称自己“从来没有过”。

  被告人薛某今年40岁,无业,北京人。他在1991年、2000年、2010年分别因盗窃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和窝藏罪被判刑,属于“三进宫”。这次犯罪发生在他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案发8日后,薛某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希望以其自首的表现减轻惩罚。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择日将进行宣判。 (实习记者严琪)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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