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西柳州处罚“中国式过马路” 首日11人被罚

2013年03月27日 20: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广西柳州处罚“中国式过马路”首日11人被罚
3月27日,一名市民怀抱一名幼儿,闯红灯过马路。 曹媛媛 摄
    3月27日,广西柳州市开始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进行处罚。图为闯红灯行人接受交警的处罚。 曹媛媛 摄

  中新网柳州3月27日电(蒙鸣明 曹媛媛)广西柳州市3月27日开始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进行处罚,当日交警共劝导欲闯红灯过马路行人730人, 11名行人闯红灯被处以10元罚款,155辆两轮电动车闯红灯被处50元罚款。

  3月27日10时起,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排警力,在市区多个路口执勤,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进行处罚。在该市红光桥南,交警分别在路口的四条人行道前,提示行人要看红绿灯过马路。大部分市民在交警在场的情况下遵守交通信号灯提示,有少数市民则对红绿灯视而不见。

  一名因闯红灯而被处罚的行人称,自己闯红灯是因为看到别人不遵守信号灯:“我看他们走我也走。”据执勤交警介绍,当日,面对交警部门对行人违法闯红灯过马路罚款10元的处罚,受罚者们态度不一,有的虚心接受教育缴纳罚款,有的则对罚款反应激烈不愿接受,还有的默默接受处罚后就悄然离去。

  据交警部门介绍,行人凑够一撮人就过马路是如今中国各个城市最常见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柳州交警开始对吃进行处罚,是让市民改变陋习、加强对行人出行安全意识的教育,构建全民文明出行的和谐社会。

  此次开始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柳州交警部门当日还通过其在新浪微博是的官方账号进行图文并茂的直播,其关于“处罚中国式过马路”的话题引起很多网友的转发和评论,大多数网民对此表示支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和《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列》55条的的规定,交警部门对行人闯红灯处罚10元,对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处罚50元。当日,共有11名行人因闯红灯被处罚10元。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