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扶正“小三”后期望新生 风烛残年却遭离婚

2013年03月27日 2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盐城3月27日电 (裴葭嘏 周华 谷华)江苏盐城市盐都区的王某,在13年前认识了小他23岁的刘某,来来往往间两人产生情愫,王某不顾家人反对与妻子离婚,扶正“小三”刘某。然而,婚后两人产生矛盾,且不断升级,王某多次诉讼离婚。27日,已经76岁的王某与刘某达成离婚协议。

  2000年,年过六旬的王某认识了小他23岁的刘某,那时刘某41岁刚离婚,带着两个小孩独自生活。王某对处境艰难的刘某心生怜悯,不时帮忙救济,来来往往间两人产生情愫。王某的妻子和孩子得知此事后,坚决反对他和刘某来往,并以断绝关系相要挟。一边是妻子、孩子,一边是红颜知己,王某摇摆不定。“小三”刘某承诺只要王某愿意离婚,与她一起生活并照顾两个小孩,她愿意和王某领证结婚,照顾其一生。情人的甜言蜜语让王某如同吃了定心丸,他果断选择了“妻离子散”,并于2000年底与刘某结婚。

  起初的婚后生活还算和谐,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王某渐渐地变得邋遢、唠叨,刘某的子女与王某的经常发生争吵,矛盾不断升级,2011年王某选择离家独自在外租房度日。此后,王某三次起诉法院要求离婚,但法院考虑到王某年老多病,一人生活不易,遂多次做双方及子女的思想工作,经调解后和好。

  2013年2月王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在调解无望后,双方对即将面临拆迁的房屋权属发生争议,各执一词,却均无证据。经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后,双方达成调解,房屋由刘某及其子女居住,刘某补偿王某50万元人民币。(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