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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村干部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近十万元

2013年04月01日 11:14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村委会作为重要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具有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然而,岚皋县晓道乡三名村干部却利用职务之便将“黑手”伸向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3月26日,岚皋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军、刘容二人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被告人陈建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4年执行。

  2002年9月,李军、刘容、陈建分别任晓道乡某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该三人在协助政府进行退耕还林工作中,利用统计退耕还林面积的职务便利,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139.7亩谎报为承包耕地。获批后,李军对另外两人提出从中共分利益,遂三人共同商议决定将谎报的139.7亩中的94.1亩予以私分,便虚造花名册分别承包到户到李军、刘容、陈建三家,据此,该三人自2004年至2011年底共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9.5万元。2011年底,上级派人来村委会查账,三人深知伪造的承包手续不全,害怕东窗事发,便根据各自私分的集体土地面积与村委会临时签订了三份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其签订日期均提前至2003年7月30日。2012年4月9日,李军、刘容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贪污的犯罪事实。同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扣押三被告人涉案款共计9.5万元。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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