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两人运输贩卖毒品超30公斤在沪被判死刑

2013年04月01日 18: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上海4月1日电 (陈静潘静波)多次利用跨省物流方式托运30余公斤毒品,并在沪贩卖的梁某和史某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上海一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海市一中院今日披露,查获的毒品等物均予没收。

  据透露,2012年4月间,梁某两次将共计3000克冰毒通过长途客车从深圳托运来沪,史某收货后贩卖。

  同年5月5日,梁某再次通过长途客车将装有毒品的箱子从深圳托运来沪时,在枫泾道口被截获。警方在在箱内查获白色晶体14包。经鉴定,其中9包白色晶体净重7977.94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6.79%;5包白色晶体净重4999克,氯胺酮含量为65.04%。

  5月11日,梁某又通过物流公司将装有毒品的纸箱从深圳托运来沪。史某在取货途中被抓获。警方在纸箱中发现净重9988.84克的10包白色晶体。经鉴定,这些白色晶体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7.57%。

  次日,梁在深圳被抓,警方在其暂住地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超过6006克、毒品氯胺酮11.2克。

  法院方面表示,被告人梁某、史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运输,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其中,被告人史某系累犯、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

  本案中,梁某、史某涉案毒品数量均属巨大,应严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