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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土地官员受贿67万受审

2013年04月02日 14:4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原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科员梁金祐涉嫌受贿一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根据检方起诉,梁金祐利用职务便利累计收受贿赂达67.5万元。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1999年至2010年,梁金祐先后担任了中山市国土房管局火炬开发区国土所所长、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局长、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南朗分局局长。本案将择日宣判。

  四次帮人“办事”

  已退全部赃款

  检方指控梁金祐的犯罪事实共有4宗,均发生在其任职火炬开发区期间。公诉人认为,梁金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本案公诉人表示,梁金祐在去年12月25日接检方电话通知后自行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且案发后,梁金祐的家人已经代其退出全部赃款,共计67.5万元。

  在昨日的庭审过程中,梁金祐及其辩护人也并未对指控事实做出任何辩驳。但梁金祐的辩护人最后提出,希望法律考虑到梁此次是初犯,又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记者 胡迪)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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