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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信社干部到度假村公款吃喝 3人被查处

2013年04月02日 15:1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1月26-27日,广东省农信社部门负责人彭某,以庆祝同事调任为名,组织有关人员十多人,到清远市某度假村休闲娱乐,并接受礼品,各项费用合计6万余元。省纪委依据核实的情况,决定给予主要组织者彭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重要参与人张某、叶某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参与活动的个人全额支付相应费用,并将查处的情况通报全省。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彭某、张某、叶某等人身为党员干部,用公款搞庆祝升迁、联谊等非公务接待活动,接受用公款购买的礼品,违反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有关制止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表现,是一起典型的顶风违纪案件。

  他强调,党员干部要自觉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坚决纠正等待观望、“暂避风头”等不良心态,坚决反对阳奉阴违、变换手法等错误做法。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作出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涉嫌违纪违规的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快速回应,迅速处置;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开展。(记者薛江华、通讯员粤纪宣)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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