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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开抵扣税款发票近百万 "假死"销户口避罪

2013年04月10日 17: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4月10日电 (叶茂 史玲芝)福建福安市男子龚某某,经营公司期间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21份,涉案金额达993842.34元人民币。案发后,龚某某还伪造“火化证明”注销户口避罪。

  福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外披露,该院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龚某某经营福安市立新机电配件有限公司(现已吊销)期间,在没有真实纳税事实的情况下,以购入进口油箱、活塞、化油器等物品的名义,先后向他人购得冒用上海市和深圳市5家公司共计21份海关完税凭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共抵扣进口增值税累计达993842.34元。

  2008年6月,福建省国税局通过深圳、上海两地海关查证核实,上述21份海关完税凭证属伪造,遂将相关材料移交查处。

  为逃避法律追究,龚某某于同年6月指使他人利用伪造的“火化证明”到福安市富春居委会开具便函,并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后注销其个人户口。2012年3月,龚某某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龚某某在公司经营期间,虚开税款发票,向税务部门抵扣税款共计993842.3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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