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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岁老厂长受贿4套房 16年后自首获减轻处罚

2013年04月13日 13:2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法庭上,一名年逾七旬的老人在被告席上平静地聆听法官对他的判决:被告人俞×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被告人出售收受的房产所得赃款200万元予以追缴,对收受的其他房产均予以没收。

  被告人俞×烈,男,74岁。经法院审理查明,俞×烈在任职九佛电器厂厂长期间,于1993年至1996年间收受了其出资购买的房产4套、车库2个,房款共计219.7万元。2010年,俞×烈主动向省检察院供认了收受房产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主动供认了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案发后能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可以减轻处罚。(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陈雪梅 丁玮)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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