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男子虚假集资骗取公众存款2700万落法网
2013年04月15日 10:02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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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近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数额特别巨大的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骗取贷款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集资诈骗数额达2700余万元。
2011年6月至9月之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徐某、饶某某等6人在投资项目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以宝鸡智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在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虚构资金用途,隐瞒真相,以虚假宣传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在西安地区委托徐某、徐某某,二人又联系饶某某,以赚取差额利润为目的,非法吸收客户197户,合同金额1561万元,实际收取金额1123万元;在宝鸡地区委托赵欣、黄帆(均在逃)非法吸收客户717次,合同金额1781万元,实际收取1638万元。案发后,经查证张某某等人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并不是用于二期工程建设,实际用于公司日常开支、清偿公司或个人债务。 (徐静 记者 马黎)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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