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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与师母偷情被师父砍伤 行凶者被判缓刑

2013年04月18日 08:13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学徒与师母偷情,被辞退后发短信“纠缠”师母,他被曾经的师父砍伤。

  鲁某和妻子韩某在许昌市经营不锈钢加工生意,冯某被招来干一些杂活。后来,看其精明能干,鲁某便将冯某收为学徒,传技术、管吃住、发工资。

  2011年1月,鲁某注册了公司并购置电脑等办公用品放在卧室里,以便联系业务。2012年4月,鲁某被邀请到外地参观学习。自己不会上网,丈夫外出这些天,韩某就找冯某到卧室教她上网,在此过程中两人互生好感,并发生了关系。

  2012年6月,因听到传言,鲁某将冯某辞退。追问妻子,并提出了离婚,后来韩某承认出轨,并保证不再与冯某来往。想起创业艰辛和儿女,鲁某原谅了妻子。

  被辞退后,冯某不停给韩某打电话、发短信,韩某从未理睬。2012年8月29日晚10时许,冯某又发短信称,如果不和他联系,就将两人的事发到网上。

  鲁某决定教训一下冯某,便用妻子的手机给冯某发短信约其见面。冯某走到离门店约5米处时,被隐藏在附近的鲁某拿菜刀砍伤左臂和双肩。

  事后鲁某主动报警、自首。许昌县法院审理认为,鲁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主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且积极赔偿冯某的损失,并得到谅解,有悔罪表现,法院判处鲁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河南商报 记者赵强)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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