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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非法买卖公民信息7万条获刑10个月

2013年04月18日 10:2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通过专业性调查,协助执法部门打掉特大制假售假集团;通过人性化调查,挽救了破裂家庭,惩罚了当代‘陈世美’,帮助孩子远离了‘网瘾’。”进入江苏镇江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网站,这种“惩恶扬善”的经典案例比比皆是。然而,正是这家貌似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其老板孔俊却在短短10个月时间内,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7万余条。

  今年2月,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孔俊提起公诉。4月9日,京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孔俊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第一单生意赔了1000元

  1982年出生的孔俊,几年前到沿海打过工、在机关开过车、做过生意,但因为不属于他心目中的“大事业”,大多无疾而终。无意间,网上一段以《007》开头的私家侦探宣传片吸引了他。“80后都喜欢007,都梦想成为007,我就做中国的007。”孔俊向记者解释自己选择做私家侦探的缘由。

  自认为找到理想“事业”的孔俊,开始马不停蹄地忙碌——他按照网络上私家侦探传授的经验,于2011年1月在镇江市注册成立了一家调查公司,登记主营市场信息咨询及调研、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还申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为公司披上一层合法外衣。

  随后,他在网上购买了两台电脑、两部微型摄像机和两个GPS定位仪等设备。此外,为了招揽更多的生意,他还请人精心设计了公司网站,大肆虚假宣传公司的“骄人业绩”。

  一切准备就绪后,孔俊开始憧憬着自己的第一次“007”经历。“2011年2月,有人通过电话找到我,出钱让我帮忙找人,我拿着对方给的照片四处寻人,结果一无所获,最后还赔偿对方1000元违约金,怪自己没经验呀。”谈及失败的第一次,孔俊仍然耿耿于怀。

  “第一桶金”赚了3000元

  孔俊并没有因为第一次的“失利”而放弃私家侦探的行当。在朋友的指点下,他在网上加入了一个QQ群。“这个群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个人信息,包括车辆的车主信息、个人的住宿记录、房产户主信息、手机话单、户籍资料等,只要肯花钱就能买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孔俊说。

  更让孔俊欣喜不已的是,他还在群里面结识了自己的“导师”绍建(已被判刑)。在绍建的指导下,孔俊掌握了跟踪调查的基本技能。

  有了这些信息资源后,孔俊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2011年4月,一个自称李萍的女子找到孔俊,要求查清丈夫是否有婚外情。孔俊先在QQ群上通过绍建购买到李萍丈夫的旅馆住宿登记、手机话单等信息,随即对李萍丈夫进行跟踪、拍照。

  “只花了两天的时间,我就找到了李萍丈夫婚外情的证据,她不仅付了2000元酬金,还额外给了我1000元奖金。”轻松淘到“第一桶金”的孔俊很是得意。

  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通过这种方式,孔俊先后接受4人的委托调查婚外情,并从中非法牟利2.4万余元。

  买卖个人信息帮助寻人

  在私家侦探这一行当中,婚外情调查属于入门级功夫,技术含量低、风险小,回报率也不高。而帮人查找债务人的业务往往因为债务人反跟踪能力强,对跟踪技巧要求高,风险大,却有着很高的回报率。

  一心想发大财的孔俊没有满足于婚外情调查这种小打小闹的生意。他开始接受一些公司老板委托查找债务人的业务,但由于跟踪技巧不熟练,生意始终没做成。

  于是,孔俊再次找到了绍建,并在“导师”帮助下,收集了大量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还获取了镇江、南京手机基站及基站经纬度信息和近十万条2009年前镇江市车辆信息。经查证,这些车辆信息中所含的私人车牌号和车辆所有人信息,与镇江市车管所信息完全吻合的多达73252条。 

  2011年7月,一个自称叶红的女老板联系孔俊,要求找到拖欠她工资的刘国。孔俊先在自己掌握的车辆信息库中找到了刘国名下的两辆面包车信息,又在QQ群里买到了刘国的户籍资料,并定位了刘国的手机信号所在地。

  接下来的一个月,孔俊对刘国全天候跟踪、拍照,确定刘国的栖身之处后,他第一时间通知了叶红带人到指定地点“抓”刘国。事成之后,孔俊拿到了事先约定的3万元报酬。

  2011年12月,孔俊以类似方法帮蒋生找到债务人张发,从中非法获利14000元。

  打击网络贩卖信息存难题

  没有任何技术特长的“私家侦探”孔俊,为何能够独自一人仅凭车牌号码、手机号码或者照片就轻而易举地在茫茫人海中迅速找到客户需要的人?

  “他不是一个人,网络上有很多人帮他,只要他出钱。”办案检察官杨钰告诉记者,“网络把孔俊带进了私家侦探这一行当,教会他各种犯罪手段,提供他需要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

  据记者了解,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后,已强制解散了孔俊进入的QQ群。但是,网络上含有“私家侦探”字样的QQ群仍多达百余个,其中,人数超过100人的QQ群有三十余个,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隐患仍存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然而,实践中,由于主管网络信息安全的部门较多,存在多头管理的困局。我们只能是侦破一起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就解散相关涉案QQ群,对于其他的,我们有心无力。”办案民警张红军说。

  “网络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网络不应当成为不法分子犯罪的工具,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合力,织牢织密法网,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实施各种犯罪。”杨钰说。丁国锋 马超 钟龙达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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