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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有夫之妇有染 分手索恋爱费不成杀情人

2013年04月18日 13:45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男子刘某通过网聊认识情人欧霞(化名)后,想与对方结婚,并因此花去数千元追求对方。谁知对方并不愿离婚,也不愿偿还刘某“恋爱费”。愤怒下,刘某杀害了欧霞。第二天,他被民警抓获。

  4月12日11时许,宁乡警方接到报警,称历经铺乡金南社区一宾馆的401房发现一具女尸。“初步判断是他杀。”办案民警说。

  办案民警介绍,死者是一名宁乡人,叫欧霞,37岁,是汽车公司售票员。被发现时上身多处被刺伤。现场遗留有一把带血迹的水果刀。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线索:4月9日至10日,欧霞多次出入这家宾馆。与她一同入住的还有一名30多岁的外地男子。欧霞的老公说,曾发现欧霞通过QQ或手机与一名男子有暧昧聊天记录。她的死可能与情杀有关。

  12日下午2点多,民警通过现场遗留的袜子标签,找到嫌疑人在附近某超市购物记录。在这家超市,民警通过查看视频,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清晰正面照片。再一核对,发现此人是邵阳籍的刘某。

  警方随即前往邵阳布控,并抓获了刘某。

  刘某说,2012年10月与欧霞通过网络聊天认识,欧霞说自己离异,并愿意与他谈婚论嫁。刘某相信了欧霞,并在其身上花了几千元钱。

  2013年2月,刘某得知欧霞其实没离婚。他认为自己被欺骗,心生恨意,要求欧霞返还5000元现金。欧霞不肯,两人争执,其间,刘某起了杀念。4月10日上午,刘某在超市购买了刀具后,前往房间再次要求欧霞还钱。欧霞不肯,刘某随即杀害欧霞。

  警方介绍,目前,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潇湘晨报 吴可 蔡济时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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