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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三亚流浪女街头产子追踪:丈夫疑其遭性侵怀孕(3)

2013年04月18日 14:34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推断

  男婴患精神病几率较小

  由于小孩生在街边,母亲是一位精神疾病患者,父亲又不知道是谁,许多读者非常关心可怜的小孩是否有遗传基因问题而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

  经省农垦三亚医院检查,该男婴出生时重3.65公斤,身体健康,长得十分秀气。为确保万无一失,医院特别将男婴送进儿科病房进行特殊护理一周后,再继续检查。虽然孩子送来时脸色有点发黑,但经过两天的护理,小孩目前脸色不错,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与正常出生小孩一样。护士说,目前,小孩的一切都由她们负责,每天喂8次奶,并按时洗澡等。

  对于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小孩患有精神疾病机率有多大,医生表示,从遗传基因来看,精神疾病确实存在遗传问题。但这病是多基因病,受后天生长环境影响,遗传几率很小,如果调解好孩子的心态,应该没事儿。最好是给小孩做个染色体检查。

  民政

  小孩可送往福利院抚养

  虽然钟麟妹有丈夫、儿女,但由于其已经离家多年,这个小孩并非她和丈夫所生,他明显表示不会抚养这个小孩。其娘家父母已去世,大哥一直未婚,二哥目前还在精神病医院治疗,二个姐姐已经出嫁,她本身就患精神疾病,还需要人照顾。因此,小孩的今后的抚养是个问题。

  三亚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陈冬孙说,按规定,虽然钟麟妹患病,但其监护人还在,应由家人抚养小孩。但她的情况比较特殊,孩子不是她与丈夫所生,娘家人目前也表示不抚养,小孩可以送往三亚市福利院抚养,但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以便日后上户口等。此外,就算将来有人想收养小孩,福利院也不会轻易办理手续让人收养,万一哪天钟麟妹病情好转后来找小孩怎么办,所以只能由福利院抚养。

  律师

  失踪4年以上可申报死亡

  4月16日,符和烈明确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虽然他们结婚了,但钟麟妹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到他家。

  谈及妻子身份被注销死亡这件事,符和烈说:“我听妻子说,2003年她哥哥和大姐夫将她带到海安,丢下她后,她一个人只好到处流浪。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也不知道娘家人为什么将她带到海安后丢下不管。”符和烈说:“娘家人不关心钟麟妹,我怀疑他们故意将我妻子的户口注销掉。”

  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钟麟妹的大姐夫时,他也说钟麟妹结婚后,她的户口确未迁出。那么,是不是钟麟妹娘家人申报注销了她的户口?当记者进一步核实此问题时,钟麟妹娘家人并未回答。通过海南省综合信息管理工作平台人口信息卡数据库查询发现,钟麟妹注销死亡时间为2006年11月。

  对此,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文山表示,《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南国都市报记者利声富见习记者吴岳文王龙风)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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