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舆县政府机要员用印章私办土地使用证94个
中新网驻马店4月18日电(侯伟胜 朱剑锋)河南省平舆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员杨某某,利用管理政府印章的职务便利,采取私自加盖印章、为他人提供空白土地使用证等手段,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办理94个土地使用证和4个土地规划证,收受贿赂共计8.9万元。4月18日,杨某某被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2年期间,平舆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员杨某某利用担任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员,管理“县人民政府土地专用章”和“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专用章”和“平舆县建设局规划管理专用章”的职务便利,采取私自加盖印章,为他人提供空白土地使用证等手段,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办理94个土地使用证和4个土地规划证,收受贿赂共计8.9万元,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流失69.2134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管理印章这一特殊岗位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杨某某在被纪委调查期间主动交待了大部分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事实,积极退还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之规定,依法对其数罪并罚,一审以被告人杨某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这是该司法解释出台后该院审理的第一起贪渎并罚案件。
案件审理过程中,驿城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全区70个党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为广大机关干部“零距离”上了一堂特殊的“廉政教育课”。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干部们深受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