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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一药店老板三月买卖3万盒感冒药获刑

2013年04月18日 2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江苏常州一药店老板三月买卖3万盒感冒药获刑
    在庭审现场,常州市药监局专门组织200余位药店经营者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商栋 摄

  中新网常州4月18日电 (唐娟 商栋)常州一小药店老板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共卖出了34227盒含有麻黄碱的感冒药,其中28000盒卖给了同一个人,这些感冒药又流经至广东,被用来进行毒品提炼加工。18日下午,江苏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药店小老板吴某因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在庭审现场,常州市药监局专门组织200余位药店经营者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据常州食品药品监督所稽查科科长严定猛介绍,2012年8月,他们例行检查时,发现常州天宁区城乡结合部的一家小药店里有大量含麻黄碱感冒药的买卖票据。这引起了药监局的警觉。据了解,很多感冒药物均含有麻黄碱,而麻黄碱是一种从中草药麻黄中提取的一类生物碱,也是合成冰毒、制成摇头丸的原料。随后,常州药监局联合常州天宁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进行了外围调查,十余天后,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在这家小药店当场查获了大量感冒药的空盒子及已拆包的各类含麻黄碱的感冒药。

  经警方调查,吴某今年36岁,江苏盱眙人。中专毕业后,在安徽滁州的医院和卫生院工作过。2004年吴某来到常州,开了一家黑诊所。2007年,吴某在中吴大道开了个小药店。据吴某交代,今年6月,药店里来了一个广东人谢某,指明要大量收购含有麻黄碱的那种感冒药,尤其是像“新白加黑”、“新康泰克”等含有麻黄碱的普通感冒药。“新康泰克”零售价约为13元左右每盒,而该广东人愿意以26元的价格买此类药物。于是吴某想尽一切办法,向全国7家医药公司陆续购入不同牌子的感冒药3万多盒。

  吴某每次进了一批感冒药后,谢某就来取药,当天就通过快递寄回广东陆丰市。经侦查,当年,9月27日,天宁分局民警在广东陆丰市将谢某抓获。

  据介绍,吴某购进3万多盒感冒药可以提炼麻黄碱12.87公斤,如果再进行加工提炼制成冰毒,大约能制成6公斤冰毒。然而,对于这些感冒药的最终去向,谢某表示,他也只是帮一个叫陈某的人“打工”,为其到各地寻找大批量销售感冒药的药店而已。目前,陈某仍在逃。

  此间庭审中,审理法官仇慧星表示,一般药店一个月含有麻黄碱的感冒药销售不会超过百盒,常州当地最大的药店,一个月也不过二三千盒的销量,吴某的小药店三个月内销售三万盒,明显不合常理。同时警方在吴某药店还发现了大量拆包的空药盒。根据201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吴某和谢某违规大量买卖麻黄碱复方制剂,数量达5公斤以上,两人行为均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故判处吴某及谢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分别处以5万、3万的罚金。

  庭审法官表示,国家为了管理麻黄碱类药品,出台了多项政策,如实名登记、限额购买等。被告人吴某作为药店的经营者明知国家的制度,根据其所受教育和专业知识,其主观应当明知麻黄碱是可以提练冰毒的,却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罔顾国家相关规定,大肆违规出售含麻制剂,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药品管理秩序,谢某为了赚取非法利润,不远千里从常州贩卖含麻黄碱到广东,数量如此之大,其行为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两人都以为是很小的事情,殊不知已触犯刑法。该案也是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颁布后,江苏首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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