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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浙江冤狱当事人前妻:怀胎8月时被强制引产(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5月06日 09:04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胎儿八个月被引产

  张高平被批捕时,小琴说,腹中的胎儿的确只有四个月。

  作为张高平的妻子,在第一时间接到杭州市西湖公安局的电话时,她急得直哭,一整夜都没有睡。第二天,她和大哥张高发赶往杭州。“我向西湖区公安局局长跪下了,哭着求他,说张高平不可能强奸。”小琴说,哪有叔侄两个人同时强奸一个女人的,这在当年作风保守的歙县农村,是想都不会想到的事。

  从杭州回来后,她开始拖着有孕之身,骑着电瓶车四处找人。这辆电瓶车是张高平送给她的唯一礼物。

  小琴总算找到了一位老乡,帮她找了位律师。律师答应只收3000块钱律师费。小琴手上没有钱,她骑着电瓶车,跑了好几家张高平之前拉货的厂子,凑够了律师费。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小琴说,她除了每天为张高平流泪,也想不出别的办法。

  胎儿一天天长大,快八个月了,小琴说,她很想生下这个孩子。但由于张高平与前妻有两个女儿,小琴办不了准生证,一天晚上,计生办的人带着她去做了引产手术。

  孩子没了,丈夫又在看守所,小琴的生活突然变得无比孤独。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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