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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前女友现任男友索分手费 被判敲诈勒索罪

2013年05月08日 08:47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女友在与自己分手后另结新欢,心有不甘的曾某决定向前女友现任男友索要“分手费”来抚平自己心中的“伤痛”。5月7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以曾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曾某与赖某恋爱分手后,赖某与刘某开始恋爱,曾某得知后便想找刘某的麻烦。2012年2月19日,曾某在前女友所住小区等候,看见前女友与其现任男友出双入对,便要刘某拿一万元作为分手费,叫赖某先行离开后不准刘某离开。随后,曾某打电话叫了三个年轻人,四人将刘某带至安源某宾馆,要刘某写了一张5000元的借条,经过协商,刘某回家取了3000元交给曾某。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购成敲诈勒索罪。归案后曾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汤敏、陈佳、记者朱超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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