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掉进大海致4乘客死亡 司机担全责被判3年半
2013年05月08日 10:11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去年11月30日晚,林某驾驶一辆的士载着5名刚参加完婚宴的乘客返回福州,途中车辆开出码头掉到海里,事故造成后排4名乘客溺水死亡。近日,连江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某作出判决,林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了解,去年11月30日晚8时许,林某开的士载陈某和谢某、潘某、金某、陈某开往福州,行驶至筱埕镇定海村新码头路段时,因未注意安全驾驶,导致车辆误开入码头路并冲出码头掉到海里。落水后林某及坐副驾驶座的陈某逃生,车后排座位上的谢某、潘某、金某、陈某溺水死亡。
案发后,林某在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躲藏起来并逃回家中。次日9时许,其妻子打电话通知民警林某要投案,后民警在林某位于仓山区的租住处将其抓获。
经连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近日,连江县人民法院依照判决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办案法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林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未注意路况且临危措施不当,致车辆坠入海中,车内4名乘客溺水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且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由于林某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案发后其所属公司已赔偿4名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自身能够真诚悔过,故对其予以从轻判处。 (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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