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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赌博输钱后偷电缆 多次夜晚找地方苦练技术

2013年05月08日 10:4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当前,随着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一些不法之徒利欲熏心,把黑手伸向了遍布城乡的通信电缆。近日,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对一起盗窃通信电缆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依法提起公诉,仙桃市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汪进波、杨光明及汪艳华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零六个月和六年,以盗窃罪判处汪小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昌先军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赌博输钱后,他跟着别人去偷电缆

  50岁出头的汪进波是仙桃市人,从部队转业后在一家镇办企业工作,1990年下岗。2010年初,汪进波迷上打麻将,很快就输了不少钱,还欠下五六万元的债务。2010年8月的一天,汪进波碰到陈启强(另案处理),看见他搞得蛮“光鲜”,就与他攀谈起来。

  陈启强问汪进波愿不愿意跟着他去偷电缆,汪进波答应了。几天后的一个夜晚,两人见面,陈启强传授了一些偷电缆的要领及注意事项,就让汪进波骑摩托车带着他,到仙桃市长尚口镇鄢湾村地段,从小路上进入棉花田里架设电缆线的地方。

  汪进波在小路上放哨,陈启强爬上水泥杆,用刀割了几段电缆线装到大编织袋里,骑着摩托车带回仙桃。汪进波把电缆线运到家里放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早晨陈启强运走。之后,陈启强说卖得3000多元钱,应分给汪进波1600多元。可是,汪进波要了好几回,陈启强都说手里没钱。于是,两人不再来往。

  苦练技术,临时弟子变成电缆大盗

  陈启强何许人也?此人是一个惯盗,曾多次被司法机关惩治,他与另外三个人组成一套专门偷电缆的班子,疯狂作案50余次才落网。陈启强带着汪进波偷电缆,只不过是临时客串,当了一回师傅。但陈启强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个临时弟子很快成长起来,成为电缆大盗。

  汪进波跟着陈启强偷过一次后,觉得偷电缆来钱快、风险小,就找到朋友杨光明,说服了他和自己一起偷。他们买来爬水泥杆用的脚扣,还有剪电缆线的断线钳、锯弓等工具。因为戴着脚扣爬上水泥杆割电缆线是个技术活,也是个体力活,如果弄不好从水泥杆上摔下来的话,就可能把脚踝弄骨折,于是他们多次在夜晚找地方练习。

  不久,汪进波、杨光明觉得技术可以了,就在白天骑摩托车到处踩点,看哪里有电缆线可以偷。他们大都选择电缆线架设远离村民房屋、地段比较偏僻,而且附近方便摩托车进出和隐藏的地点。然后,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或者是下雨的时候,骑摩托车去偷。作案时,一般是杨光明爬上水泥杆用断线钳把吊电缆线的钢丝剪断,把电缆线放下来落到地上,汪进波则在下面收捡,将电缆卷起来后装进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里,最后用租借或临时叫的三轮摩托车运走。

  汪进波、杨光明基本上每隔一个月就去偷一次。2011年5月,因为儿子面临高考,杨光明怕自己万一被抓了影响儿子高考,就歇了三四个月。其间,汪进波另外邀约了亲戚汪艳华一起偷。

  从2010年8月至2012年4月,汪进波、杨光明、汪艳华三人以仙桃为据点,先后在仙桃城区及各乡镇、周边的天门市、洪湖市盗窃电信通讯电缆27次,价值近34万元。其中,汪进波参与作案26次,杨光明参与作案17次,汪艳华参与作案13次。

  绞尽脑汁,与电信工作人员“躲猫猫”

  2010年9月的一天,汪进波、杨光明到一处农田里偷割电缆,才开始割不久电信工作人员就赶来,两人慌忙逃跑。经过这次事件,他们知道割断电缆线时,电信工作人员会接到警报。从此,他们就开始与电信工作人员“斗智斗勇”、“躲猫猫”。

  汪进波等人绞尽脑汁,想了很多办法。每一次,他们都尽量赶在电信工作人员到来之前作案完毕。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技术越来越娴熟,动作更加快速,加上每次只割1到3个档口的电缆,作案时间大为缩短。为防止人赃俱获,他们每次作案时都是临时去买脚扣等工具,用过后就扔在附近的水沟里,骑来的摩托车也隐藏在附近树林、庄稼地里。当然,他们还准备了一套说辞,防止万一被人碰见,好糊弄过去。

  即使这样,他们还是多次碰到电信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的情况。有一次,电信工作人员看到了他们,问其是干什么的,答曰“寻青蛙的”,就应付了过去。更多的时候,他们先发现有人来了,就把偷的电缆线藏进附近的水沟、农田里,自己躲起来,等电信工作人员离开后再把电缆线弄出来拖回去,或者隔几天再去拖。用这些方法,他们从未在现场被捉过,基本上是“完胜”电信工作人员。

  专车运输,专人销赃

  汪进波等人每次盗窃的电缆都有几百斤重,两轮摩托车无法运输,他们就用汪小华的三轮摩托车专门运输。

  汪小华是汪艳华的堂弟,他先是把三轮摩托车借给他们用,后来次数多了,知道了他们的勾当,但并没有停手,反而觉得有利可图并参与其中。汪进波等人把电缆线割下来后,给汪小华打电话,汪小华就开着三轮摩托车到作案现场。汪进波等人用三轮摩托车把电缆线拖走,汪小华则换骑他们的两轮摩托车回去。每次“出车”,汪小华可以得到300元至500元不等的车费。

  汪进波等人偷回来的电缆线,全部卖给了仙桃市长尚口镇开废品收购店的昌先军。汪进波等人得手后就给昌先军打电话,约定地点交易,或者直接把电缆拖到昌先军的店里,有时他们把铜芯拔出来再卖给昌先军,有时就在昌先军的店里要昌先军用拔线机帮忙拔线。在铜价好的时候,每斤铜可卖25元,低的时候也可以卖每斤18元左右。昌先军转手卖掉铜后,每斤可以赚取几毛钱的差价。

  检察官建议:“管、防、控、打”遏制犯罪

  盗窃通信电缆案件频发,给相关电信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也给人们的通信联络带来严重不便。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此类案件居高不下,原因有三:一是由于近年来铜、铝等有色金属的价格不断上涨,而通信电缆含铜量大,盗卖后利润巨大;二是通信电缆离地面高度低且不带强电流,加之遍布城乡田间、野外,盗割方便;三是由于盗窃电缆犯罪分子多属流动作案,手段狡猾,较难查获,助长了其气焰。

  办案检察官建议,从“管、防、控、打”四个方面遏制盗窃通信电缆犯罪。

  强化相关企业管理。电信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配备电缆防盗报警系统,提高监控能力;对易盗地区的通信电缆要进行加固、加高,进行防盗处理,增加犯罪分子盗窃的难度;要开展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并采取措施补救。

  创新防范机制。一方面,电信企业要与公安机关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如遇报警就联合出击。另一方面,电信企业可与村(居)委会建立协作机制,以协议的形式将电缆委托给电缆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管理,同时强化其责任,将电缆防盗纳入村组联防体系。

  加强源头控制。要加强废品收购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废品回收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促使其依法经营;发生盗窃案件后要及时控制销赃渠道,防止被盗电缆的流入,阻断犯罪分子的销路。

  加大打击力度。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要及时出击,迅速与电信工作人员分工合作,设点堵截,力争抓获现行犯罪。在定罪量刑上,不仅要考虑犯罪分子盗卖电缆的获利数额,还要考虑到电信企业实际购买支出和犯罪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为打击此类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胡文学 周彩虹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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