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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一法官酒后驾警车撞伤人已被停职

2013年05月09日 22: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泸州5月9日电 (周亚强)9日下午,记者从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获悉:5月8日晚,龙马潭区法院石洞法庭庭长李永宣违反警务用车管理规定,饮酒后擅自驾驶川EA303号警车回家。于21:40途经该区莲花池街道水井坎附近撞伤一名女士。事发后,李永宣在肇事地点等待处理并配合交警展开调查。伤者经报“120”后入院治疗,初步诊断为软组织挫伤。

  龙马潭区法院高度重视石洞法庭庭长李永宣涉嫌酒后驾驶警车肇事事件,迅速成立调查组初步调查并作出处理。5月9日,区法院以李永宣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及区法院警车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初步处理,对李永宣立即停职,责令其接受调查;向伤者赔礼道歉,主动依法与之协调医疗赔偿事宜;调查结束将依法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龙马潭区法院同时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违规使用警车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补充修正警务车辆管理办法,完善制度保障加强源头预防;在思想上加强全院干警对警车规范使用的学习教育,杜绝公车私用、酒驾等现象发生三,严格执行省高院及区法院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督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务求各项制度取得实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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