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全省整治警用车 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举报
女子拒绝接受检查
昨日9时许,吉林省交警总队法制督察处民警在人民大街与南湖大路交会处拦截下一辆车牌号为吉OK12**的轿车,女驾驶员不接受检查将车窗紧闭。省交警总队法制督察处法制科卢鹏科长表示,驾驶警用牌照的驾驶人需要是警务人员并穿着警服,由于该驾驶员拒不接受检查,根据规定将暂扣其车辆。
据了解,5月15日至30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开展对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车辆的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停放在酒店、娱乐场所,以及酒后驾驶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及民警酒后驾车的行为。
驾驶警用车女子拒检
昨日9时许,省交警总队法制督察处民警在人民大街与南湖大路交会处拦截下一辆车牌号为吉OK12**的黑色奥迪轿车。可是驾驶该车的女驾驶员始终不肯接受检查,在见到前来采访的记者甚至将车窗紧闭。
“这辆车虽然不是警用制式车辆,但其悬挂的是公安专段牌照,属于参照警用车辆管理的机动车范围。由于驾驶员拒不接受检查,根据规定将暂扣其车辆。”省交警总队法制督察处法制科卢鹏科长说,警用号牌属于制式警用车辆,根据相关规定,车辆除了要符合上路的相关规定以外,驾驶制式装备车辆的驾驶人需要是警务人员并穿着警服。如果驾驶制式警车的驾驶员无法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交警部门将对整治中发现冒领、串挂、挪用、外借、伪造、变造警用和公安专断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违法行动进行严厉查处。而对交通违法行为轻微且未导致不良影响的,交警总队将违法行为通报所属单位及其上级领导机关,并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机动车所属单位。
全省整治警用车
据了解,为加强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管理力度,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整治活动,坚决杜绝冒领、串挂、挪用、外借、伪造、变造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同时,省交警总队希望广大社会群众为此项工作予以监督,此次专项整治针对已在省交警总队办理登记的全部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包含外借牌照的车辆),如发现违规违法警用车辆,市民可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举报。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431-85813086、85813067、8581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