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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被掐脖子小贩起诉城管开庭 若败诉将上诉

2013年05月24日 16:0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今年3月广州女小贩李盛燕在摆卖东西时与前来执法的赤岗街城管人员发生冲突事件曾经一度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2个月时间过去,李盛燕委托律师起诉城管部门一案,今天上午在海珠区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

  庭审大概持续了3个半小时的时间,控辩双方当事人均没有出庭,全由代理律师处理。原告李盛燕的代理律师隋牧青表示,法庭今天情况比预料中的好,但是代理这起案子让他也多多少少感觉到了压力。他说:“虽然时间有点紧,但是总体还是不错,我还是略微有点担心,因为这个事情涉及到了公权,所以还是有一点压力。但是从庭审的情况来说还是不错的,比我预想的情况要好。这个案件其实是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隋牧青认为,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的为了制裁违法或者犯罪,常常会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他认为他的当事人也就是小贩李盛燕并没有违法,但是公安以及城管的行为不仅给当事人李盛燕同时也给是她的孩子造成伤害。隋牧青说:“具体的例子就是,把她的孩子非法囚禁,理由是说如果不把孩子带回去,孩子没有人照顾,你干嘛非要把她妈妈抓起来,别说她妈妈没有犯罪和严重违法,即使有,也不应该把孩子抓起来,对孩子的伤害远远超过对违法行为的制裁,而且当时我并不认为有什么违法行为,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上升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这种说法都是特权意识根深蒂固的。”

  隋牧青代表当事人提出三点诉讼要求:一是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二是判令被告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三是要求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珠分局以及公安赔偿精神抚慰金共计11万元。

  而被告在答辩状中认为,原告人不听劝告使用暴力抗法已构成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依法应予控制和查处。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隋牧青坦言,目前在国内,行政诉讼胜诉率是非常低的。现在几乎没有听说过行政诉讼能够胜

  管的行为不仅给当事人李盛燕同时也给是她的孩子造成伤害。隋牧青说:“具体的例子就是,把她的孩子非法囚禁,理由是说如果不把孩子带回去,孩子没有人照顾,你干嘛非要把她妈妈抓起来,别说她妈妈没有犯罪和严重违法,即使有,也不应该把孩子抓起来,对孩子的伤害远远超过对违法行为的制裁,而且当时我并不认为有什么违法行为,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上升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这种说法都是特权意识根深蒂固的。”

  隋牧青代表当事人提出三点诉讼要求:一是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二是判令被告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三是要求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珠分局以及公安赔偿精神抚慰金共计11万元。

  而被告在答辩状中认为,原告人不听劝告使用暴力抗法已构成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依法应予控制和查处。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隋牧青坦言,目前在国内,行政诉讼胜诉率是非常低的。现在几乎没有听说过行政诉讼能够胜诉。“我们觉得要赢就可以了,我们希望海珠法院能够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然而,如果出现一审败诉的情况,隋牧青对记者表示,“会上诉!”

  而就在开庭之前两天,李盛燕曾经接受媒体采访表示,这个钱对她来说不重要,更多的是想讨一个公道。(记者 郑澍)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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