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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特大电信诈骗案宣判:涉及26省市 19人获刑

2013年05月24日 16:31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5月20日,一起轰动新疆全区的特大电信诈骗案的19名被告人分获14年至1年4个月不等的刑期。

  当日,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克拉玛依市看守所对19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主犯赵培、谢云春、叶林、匡清华、许世范、李德林6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4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万元至25万元。卢宁强、赵应新等13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8年至1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至25万元。

  法院判决,19名被告人各自在其涉案数额内,继续对被害人损失进行退赔。

  2009年初至2012年3月期间,赵培、谢云春、匡清华等人相继利用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金阳”、“广证财经”、“通银财经”等公司名义,召集亲友及招聘来的人员充当“公司业务员、主任、网管和指导老师”等角色,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向股民推荐股票,吸收会员,先后骗取98名股民220万余元现金。

  记者采访了解到,该诈骗团伙内部实行严格的公司化管理模式,分工明确,环环相扣。警方共梳理出案件70余起,涉及全国26个省市。

  19名被告广州被抓

  19名被告人是警方从广州的一栋写字楼里抓获的,15男4女,基本都是“80后”。

  19名被告人主要集中在诈骗环节,他们是扮演“股票分析师”的工作人员,按照“剧本”给股民打电话行骗,诱导股民将钱汇入指定账户。

  庭审时,对于检方的指控,他们大部分表示认罪。

  第一被告人赵培今年30岁,广东省广州市人,曾在证券公司工作。赵培交待,自2009年初,她先后让赵应新(其弟弟)等人在广州市以“金阳公司”的名义,向股民推荐股票,吸收会员,实施诈骗。

  卢宁强,广州人,31岁,是此案的第二被告人,无固定职业。2009年5月,赵培吸收其入伙,以“广证财经公司”主任的名义行骗。他的工作是和赵培合伙骗取受害人信任,环环相扣,让骗局继续下去。

  卢宁强交待,公司的业务员负责给股民打电话,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一旦遇到难“上钩”的股民,他们就让“股票分析师”打电话。而等客户交了第一笔“会员费”后,他们会再打电话试探,让对方相信公司有上亿元的雄厚资金,拥有股票分析的专业团队,与全国各大证券公司的分析团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有非常及时和准确的消息来源,并有一大批稳定的老客户长期与之合作。此外,他们还谎称很容易拉升一支股票,保证股民每月有资金量的30%以上收益等。

  记者了解到,赵培的大姑子叶林、弟弟赵应新都是该团伙中的成员,也作为同案犯一并受审。

  股民上当 网上炒股被骗24万元

  2011年8月中旬的一天,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居民马晓红(化名)想了解更多的股票信息和股市分析,便在新浪网的股票资讯栏里输入了自己的股票代码和手机号码。

  10天后,她接到一位男子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启智财经”公司的“股票分析师”。他说:“马女士,你的户头最近操作得还好吗?想不想了解更好的赢利方法?”

  其实之前,也有好几家投资公司给马晓红打过电话,但她并没有太在意。

  可这次不同,和那位男子电话聊了几句后,马晓红发现“启智财经”的这位“股票分析师”很神奇,推荐的几支股票确实收益很好。于是,马晓红决定跟这家公司合作炒股票。

  之后几个月时间里,这位“股票分析师”又来过几次电话,和马晓红聊一些有关股票的信息,但马晓红并未进行实战,直到2012年1月13日。

  这天,“股票分析师”的电话又打来了,称可以为马晓红推荐将要大涨的一支股票。见马晓红有些犹豫,他立刻在电话里给她讲了这支股票。马晓红上网一看,这支股票的确不错,当日涨停!

  于是,马晓红毫不犹豫地按照“股票分析师”的指示打款,完成了第一步合作。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股票分析师”向马晓红推荐的几支股票一涨再涨,而马晓红也越陷越深,不断地按对方要求,缴纳会员费、保证金等。

  从2012年1月13日到2月24日短短40天,马晓红向“启智财经”公司打款248700元。

  2月24日,一直等着分钱的马晓红有些着急了,便打电话向“股票分析师”询问。对方却找种种理由搪塞。

  2月27日,马晓红再打电话时,那位“股票分析师”的电话突然变成空号,其他几位曾跟她联系过的“股票老师”的手机也全部无法接通。

  马晓红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她来到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白碱滩区分局报案。

  抓捕 民警赴广州端窝点

  接到报案后,克拉玛依市公安局迅速启动特大电信诈骗案侦办机制。通过询问受害人及调取相关证据,警方发现,该案取款地及电话归属地均在广东省广州市。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局长曾宪江立即指示刑侦、技侦支队组成前期侦查小组,于2012年3月9日赶赴广州,对涉案银行网点及通讯工具展开先期调查。

  侦查小组经过10余天的侦查,终于发现犯罪窝点,并确定主要犯罪嫌疑人17名。

  接到案情进展汇报后,克市公安局又迅速调集6名侦查员,于3月25日前往广州市增援。同时向新疆自治区公安厅汇报。

  新疆自治区公安厅派出重案支队支队长高兆毅等人到广州市指导、协调侦破工作。

  在广州市公安机关的协助下,2012年3月28日9时,警方在广州市一举捣毁3处窝点,现场抓获涉案人员37人。

  审查工作连夜开展,警方在基本理清了此案的基本组织框架、犯罪流程后,最终刑事拘留23人,收缴现金148227元、银行卡91张,冻结卡内资金118616元,扣押电脑10台和大量作案手机卡,扣押犯罪嫌疑人赵培名下白色奥迪车一辆。

  作案流程 “空壳”公司钓股民

  警方透露,从2009年开始,赵培招募5名湖南人在广州干起“股票咨询”业务。他们租了办公场所,招聘业务员,建虚拟网站,在网上购买了大量股民信息,办理银行卡,由此开始了诈骗股民的勾当。

  据了解,赵培等人所办的这个公司虽然是“空壳”公司,但“五脏俱全”,设有出资人、合伙人、主任等,每个人都有任务和指标,按级提成。为了显得“专业”,公司还招聘了一些所谓懂股票的“股票分析师”。

  后来,赵培等人在三家酒店分设了三家“股票咨询公司”。

  经查,这三家“股票咨询公司”的犯罪模式及手段相同,均为先确定合伙人成立公司,再通过网上和人才市场招聘公司业务员,教授其诈骗经验,制定工作标准,最后发放专用通讯工具实施作案。

  据该案专案组副组长郭予江介绍,嫌疑人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的渠道有两种:一是在专业网站上查询获得,二是向他人购买获得。该诈骗团伙的一般业务员底薪1200元,每做成一笔“生意”提成10%—20%,老板、合伙人按股份比例提成,股票师拿总业绩的提成,按月发放工资。

  仅2012年2月,嫌疑人赵培就提成10万元,个别业务员底薪加提成达1万余元。(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郭玉强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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