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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女子因丈夫出轨外出打工 回家发现儿子被“卖”(3)

2013年05月29日 08:38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养母

  可以归还孩子,但要付抚养费

  对于孩子能否回到生母身边,孩子的养母说:“他们在孩子一岁的时候将其送来,说自己无力抚养,现在孩子四岁了,又要要走,我们也很为难。”

  孩子的养母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在孩子两岁的时候,他的生父曾来过,说要带走孩子,他们表示可以带走,把钱归还就行。“可他当时又说不要了。现在过去几年了,生母又来要人,这算什么?”

  孩子的养母介绍,把孩子要走可以,但要支付这三年来的抚养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孩子也是我们看着一点点长大的,我们给他看病、照顾他的吃喝拉撒,当亲儿子一样对待,这笔钱不是买回儿子的钱,是该支付的抚养费。”

  律师

  拐卖儿童和收养

  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对此,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这个事情本身就存在争议,刘阳的行为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关键是要看他收的2.6万元钱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如果说之前有预谋,商量好的要付钱,就构成了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事情需要警方介入调查。”

  张少春说,陈楠如果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需要法院的综合判断。“至于抚养费的问题,法院也可以一并判定。”

  张少春介绍,拐卖儿童罪,是指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收养、送养行为是指,对孩子有监护权的人(一般特指父母),因经济原因无力抚养,故送他人养。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他指出,拐卖儿童和收养、送养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河南商报记者孙科/文 实习记者唐韬/图 )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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