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产生幻觉捅死他人 一审被判死缓
参与互动(0)文昌一农民吸食毒品后,产生他人向其挑衅的幻觉,于是持刀捅被害人致其死亡。近日,海南一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裕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5月9日晚,周某裕同朋友周某辉、周某石等人到文昌市三江镇喝酒,零时左右又到文城镇皇朝娱乐会V666包厢里娱乐。在包厢里,周某裕吸食了K粉和“神仙水”并产生了幻觉,感觉同在该包厢里娱乐的云某升向他吐口水及做搞怪动作向他挑衅。周某裕很生气,便拿一个玻璃啤酒瓶到卫生间里砸破,本想要拿该啤酒瓶口碎片刺云某升。当周某裕走出卫生间时,周某辉、周某石叫他一起回去开房睡觉,三人便走出了皇朝娱乐会。
后周某裕、周某石到文城镇罐头厂旁的128烧烤园吃宵夜,周某裕看见烧烤摊位上有一把匕首,便将匕首拿走。随后,周某裕以要与朋友喝酒为由叫周某石一起返回皇朝娱乐会。周某裕再次进入V666包厢并坐到云某升身边左侧,然后掏出匕首猛刺云某升左背部一刀,并推他的颈部致其倒下。之后,周某裕被周某石拉走。云某升则被刺破主动脉及左肺下叶导致急性大出血,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
2012年5月10日,周某裕向文昌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投案。
一中院认为,周某裕在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自认为云某升向其吐口水及搞怪动作而持刀刺云某升,致其死亡,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严惩。周某裕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周某裕的一贯表现及其犯罪情节,对周某裕依法从轻处罚。综上,一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4日宣判后,周某裕表示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记者 谈星余 通讯员 程玲玲)
>法治新闻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