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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精神出问题休学回家 因邻居咳嗽将其砸伤

2013年06月10日 14:41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就因为邻居林先生几声咳嗽,杨某竟用榔头砸向对方的脑袋,差点闹出命案。日前,苏州姑苏法院依法对杨某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据悉,这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苏州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杨某原本在北京一所重点高校就读,大三时精神出现问题,休学在家。谈到为何要将榔头砸向林先生,杨某说:“每天下午5点,他下班回来总要啐我,我每天都得骂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以前骂完他就不啐了,那天没完没了地啐,我感觉他在刺激我,我忍无可忍,想杀死对方,就拿着榔头追打他了。”不仅如此,杨某还称自己受到了监视。经过鉴定,杨某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总是出现诸多幻觉,认为有人要加害于他。鉴定结论是杨某案发时处于发病期,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均丧失,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会见了杨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合议庭认为,杨某实施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达到犯罪程度,但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目前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据此,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承办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依法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程序,体现了法律对于社会安全和精神病人健康及其他合法利益的双重关怀,能够有效避免精神病人再次实施危害社会或自己的行为,也有利于精神病人的精神康复。

  法官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对于一些“武疯子”将人打伤打死的案件,更多的由其家人或监护人负责,但不少患者家庭根本无力看管或放松对病人的看管,导致了一些次生伤害案件的发生。如今,在精神病患者对社会继续有危害性的前提下,由政府对其强制医疗,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对社会安全和自身安全的危害。

  记者纪树霞通讯员耿莉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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