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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公安局拦路筑墙“困”居民 官方称本来就存在

2013年06月10日 14:44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罗平县公安局称,该通道系历史存在

  近日,一则《警不如匪,罗平公安拦路筑墙围人于内,不愿被围就捉起坐牢》在网络各大论坛流传,云南网友纷纷关注转载。6月9日,云南省罗平县公安局回应,经查实,通道围墙系原始存在,并非公安所筑,属于公共财产,而且,组织拆除围墙的两名当事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被依法刑拘,目前二人已取保候审。

  6月8日,有网友发微博称,罗平县公安局在振兴街上砌起一堵高墙,硬生生把商户、住户封在里面进退不得。因涉及公安局与房地产开发商的的多方利益纠葛,微博引起网友争相转载。

  帖文反映被围住户的声音:“如果这条公用通道变成了‘商业街’,我们这70多家老住户的顺畅出行等问题如何解决,我们的道路通行权、停车权是不是被当了儿戏?”、“历史上一直存在的公用通道围墙,安兴房地产公司有权拆除吗?公安局领导提出的‘和谐巷’构想哪年哪月才能建成?”、“公安局出资恢复的围墙被强行推倒,该由谁来负责?该由谁来赔偿?”住在公用通道内的70余户居民愤愤不平。

  对此,罗平县公安局回应称,罗雄镇振兴街通道围墙系原始存在,并非公安局所建。5月31日,云南安兴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将该公用通道围墙拆除,欲进行商用开发。附近居民认为影响出行,并报警求助。罗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依法对该案进行查办。

  罗平县公安局在回复中称,据初步调查:云南安兴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于2011年对以拍卖方式取得地产使用权的原罗平县体育服务中心地块进行商住楼开发。该地块西侧为罗雄镇红星街240号居民区住户通行出入的公用通道,通道与安兴公司开发楼盘有围墙相隔。5月31日,安兴公司单方组织人员私自将该围墙拆除。附近居民认为影响出行,并报警求助,罗平县公安局接报后依法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罗平县公安局在回复中还称,根据初步调查的事实,分别于 6月2日、6月5日,对组织拆除围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安兴公司员工张某某及罗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013年6月8日,罗平县公安局根据张某某、罗某的律师申请,结合案件调查情况审核后,依法将张某某、罗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目前,案件查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记者 赵岗)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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