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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牛”给车管所长送“辛苦费” 被判3年

2013年06月13日 14:14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为使学员在驾驶员考试中获照顾,江苏一男子顾某伙同他人向亳州市车管所原所长陶某、该所考试员及协警等人行贿26万余元财物。昨天,记者从亳州市利辛县检察院获悉,行贿人被判三年,缓刑五年。

  据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介绍,2007年4月份至2010年12月份,“黄牛”顾某和江苏省泰兴市居民郭某等人(另案处理)组织江苏、浙江、上海籍学员到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参加驾驶员考试,并协助办理驾驶证。

  为了让外地考生能顺利参加考试、拿到驾驶证,顾某想到负责考试的亳州车管所原所长陶某(已判刑)。学员考试期间,为了能让所长及时安排学员驾考,以及安排考试员放宽其学员的考试要求,多次向陶某送现金及烟酒等贵重物品。同时,为了能让亳州市车管所相关考官及工作人员降低评判标准,让更多的学员通过驾考,利用休息日加班考试之机,以辛苦费名义,多次向亳州车管所考试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行贿。

  经查,顾某向亳州市车管所原所长陶某行贿人民币30000元、烟酒等贵重物品价值69800元,向该所考试员牟某等人行贿人民币126000元,向该所协警吴某等人行贿40000元。

  案发后,顾某退回非法所得款80万元,并将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网上逃犯任某带至亳州市投案。据此,利辛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顾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新安晚报 利剑、王振宇)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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