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单位小车卷公款潜逃 因职务侵占获刑2年
中新网东莞6月13日电 (黄彩华 奚婉婷)去年春节前,广东东莞一公司员工周某受公司委托,给同事买返乡火车票,拿到众多同事的票款6万多元后,周某居然开着单位的小车携款潜逃,后在湖北省被公安机关抓获。记者13日从广东东莞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周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公诉机关指控称,40岁出头的周某原系广东东莞某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部领班,负责门卫及总务管理工作。2011年12月20日许,周某接受公司的委派,向公司员工收取统一订购春节返乡火车票的款项共65400元。
同年12月31日,周某以到东莞常平镇为公司员工购买火车票为由,驾驶公司派遣的一辆捷达牌小轿车(约价值59500元)并携带上述购票款项离开公司。后周某将捷达牌小轿车以43000元的价格销赃,并携款潜逃。
2012年12月19日,公安机关在湖北省公安县将周某抓获归案。破案后,被侵占财物均无法缴回。
法庭上,周某当庭认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犯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到本案,周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数额较大,认罪、悔罪,没前科。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