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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林业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案开审

2013年06月13日 18:12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夏林业局原副局长马林受贿案日前在吴忠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宁夏纪委、政法委、检察院、高院相关领导和吴忠市纪委、园林局、国土局、建设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干部120余人旁听了庭审。

  马林曾历任固原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正县级),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宁夏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经审查,2002年6月至2012年春节前,马林利用担任固原县委副书记、原州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以及自治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共计91.5万元、9张购物卡价值人民币9000元、美元2.1万元。2008年上半年至2011年春节前,马林通过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2万元。经检察院认定,马林总共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13.5万元、价值人民币9000元的购物卡、2.1万美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纪检委调查期间,马林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退还赃款共计114.681万元。

  庭审过程中,马林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其辩护人对部分事实的定性提出异议,并提出马林主动交代受贿犯罪事实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控辩双方围绕异议部分发表了意见。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申东 通讯员 蔡静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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