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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被割草机断手指获赔7万

2013年06月17日 12:5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保安王先生在帮朱先生承包的体育公园割草时,割草机被卡停止运转后,他没有断电直接进行处理,导致手指被割断。近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朱先生及体育公园的所有者赔偿王先生7万余元。

  王先生起诉称,朱先生叫他闲暇时给其承包的体育公园足球场割草、补草、浇水、打药,口头约定每月500元。2012年6月的一天下午,他割草时,割草机被草堵住熄火。他把割草机翻过来,找个小树枝去掏草,就在草松动时,割草机突然转动,将他的右手中指、食指前段割掉。事后,医院抢救将其被割掉的手指接上,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因体育公园归丰台某村委会所有,他起诉朱先生和村委会赔偿13万余元。

  村委会和朱先生都称,割草机发生故障后,首先应切断电源,寻求专业人员帮助。王先生未能做出正确处理,本人有责任。朱先生还称自己没有雇用王先生,只是说请对方吃饭。

  法院认为,王先生在工作闲暇时间为朱先生承包的体育场除草受伤,朱先生应赔偿。村委会作为管理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先生自身亦有一定操作失误,应承担20%的责任。法院一审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王先生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7万余元。(记者 裴晓兰)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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