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一男子疯狂贩卖巨蜥等濒危野生动物获刑14年
中新网茂名6月17日电 (梁盛 李广高)广东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17日发布消息称,近日,该院对一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作出一审判决,案犯何某被判处有期徒1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去年8月6日,茂名市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组织民警到茂名市区河西何某租住的出租屋开展清查行动,现场搜查并扣缴何某从外地收购回来的包括巨蜥、大壁虎、穿山甲等大批野生动物。
据何某供述,自2007年10月开始,他从广西南宁等地收购巨蜥、穿山甲、大壁虎、鹰、蛤蚧、雁类、天鹅、山鸡等野生动物,存放于其在茂名市区租住的出租屋,然后分批用摩托车将收购回来的野生动物运送到市区各市场、饭店、酒楼出售谋利。
据了解,何某虽正值年富力强年纪,但却是一个身患腰骨坏死、肺病等多种严重疾患的老病号。令人意外的是何某竟利用因病取保候审的机会继续实施犯罪。去年12月18日,公安民警到正处于取保候审状态的何某租住的出租屋进行检查,当场查获雀鹰、大壁虎、飞天虎、宿衣鹤等野生动物一批。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