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乘公交被摸胸 男子抓色狼游街被警察批评
制图/关越
孙师傅和李某等几个热心人两天前抓住了一个“色狼”,他们押着“色狼”要亲自将其送往派出所,途中将“色狼”的劣行告诉路过的行人,引起人们的议论。
孙师傅两天前清早乘坐公交车上班,下车时,同车的一个年轻女孩突然大叫一声,只见一个男子在她旁边将手伸向了她的胸部,在女子大叫的时候,男子撤开手正要离去。孙师傅见状立即拦住男子的去路,他大叫“抓色狼”,旁边正准备上车的李某热心地帮了忙,他和孙师傅一起将男子按在地上。女孩儿吓得直哭,孙师傅越看越生气,提议将男子押到派出所去。得知该男子是“色狼”旁边的路人都议论起来,有人便说将其带到派出所,这一路上好好给他“曝光”一下,让大家都记住他这张脸。
孙师傅和李某都在气头上,他们二话不说押着“色狼”往派出所的方向走去。这一路上孙师傅逢人便说,“大家都来看看,这个混蛋是色狼,都认清了!女孩子们都提高警惕啊!”路过的行人一听抓到色狼不由得停下脚步多看几眼,大家在一旁指指点点,被抓的男子一路都低着头。
事后,民警对孙师傅和李某说,他们帮助抓住“色狼”原本是件好事,但为了解气将其游街示众的行为很不妥当,应该立即报警由警方处理。孙师傅很不服气,他觉得像这样的坏人就应该让更多的人认识一下,不但能够教训“色狼”,还可以让其他女孩子提高警惕。他认为自己的行为纯粹是见义勇为,没有过错。
◎律师说法:
天允律师事务所的贾长亮律师说:帮助他人抓住“色狼”确实是见义勇为,如果抓住“色狼”后孙师傅和李某能够及时报警,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虽然“色狼”的行为令人气愤,但再生气也不能抓着人随意游街示众,这样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中对隐私、肖像和人格尊严权有明确的保护规定。擅自押色狼游街同样侵犯其权利。(记者 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