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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违规帮67人办社保补缴手续 收取好处费获刑

2013年06月18日 11:50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6月17日讯(记者谈星余)符某利用自己担任海口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局(以下简称社保费征管局)征管二科科长的职务便利,多次帮陈某某等67人违规办理社保补缴手续。3月5日,美兰法院判决符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7月底的一天,李某带着18人的虚假仲裁调解书等,请求符某找人帮忙办理社保补缴手续,并交给符某6000元,后符某找到时任社保征管局征管三科科长孔某某为李某办理了上述人员的社保补缴手续,符某留下4000元后将2000元交给孔某某表示感谢。

  2011年10月上旬的一天,李某再次带着16人的虚假仲裁调解书找到符某,并将 1.6万元交给符某,符某通过孔某某办理了上述人员的社保补缴手续,留下1万元后送给了孔某某6000元表示感谢。

  2011年11月的一天,李某又带着23人的虚假材料以及好处费 2.3万元找到符某,后符某通过孔某某办理了上述人员的社保补缴手续,符某留下1.5万元后送给了孔某某8000元表示感谢。

  2011年11月中旬的一天,李某将10人的虚假材料及好处费1万元找到符某,后符某再次通过孔某某违法办理了上述人员的社保补缴手续。

  另查明,案发后,符某已将从李某处非法收受的5.5万元全部退缴,其中符某受贿所得赃款3.9万元,孔某某收受的1.6万元已在另案中退还。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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