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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为已婚男生子原配报案 两人因重婚均被判刑

2013年06月18日 14:05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80后女子小叶为已婚男子张某生下儿子,本以为可以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时,原配将其告上了法庭。日前,徐州邳州市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小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而张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小叶是邳州人,今年26岁。2006年,刚走出校门的她在老乡的介绍下到广州打工。2008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小叶认识了同在广州打工的邳州人张某,张某比她大15岁。在张某面前,小叶觉得很有安全感。不久后,小叶鼓起勇气对张某表白了。听完表白,张某“痛苦”地告诉小叶,他家中还有一个妻子,但他强调俩人早就没有感情了。很快,小叶闪过一个念头“爱情是可以争取的”,于是,在明知张某有家庭的情况下,还是和张某走在了一起。2009年初,二人便以夫妻名义同居。2010年10月,小叶为张某生下一个儿子。

  因为要照顾孩子,小叶生产后便没有外出工作,而张某打工所挣的钱既要养孩子“老婆”,又要向老家“交公粮”,生活开始捉襟见肘。2011年8月,张某和小叶决定带着孩子回老家邳州生活。2012年8月份,张某的原配戚某意外发现丈夫回到老家,竟在外找了个“小三”,还生了个儿子。因为接受不了丈夫的背叛,戚某很快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数日后,张某和小叶在他们的出租房内被抓。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纪树霞通讯员莫君)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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