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天山网:官员违法违规岂能“不问不管不反对”

2013年06月18日 15:02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近日,东莞市石碣镇警方在该镇刘屋新村查封了一家赌场,赌场所在物业的业主是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东莞食药监局”)第四分局副局长冯沛森。事发当天,承租人将冯沛森绑架并勒索。这起绑架案,使官员占有大面积宅基地、长期经营谋利的行为浮出水面。而主管单位和部门对此却是“不问不管不反对”。(见2013年6月17日《北京晨报》)

  对冯沛森被承租户绑架勒索一案再当别论,仅就其购买农村宅基地、经营谋利,以及主管单位和部门“不问不管不反对”就值得很好地研究。

  冯某购买农村宅基地明显违法。按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专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不能买卖,不能继承,城镇居民包括国家公务员不得取得农村宅基地。国务院于1999年和2004年先后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和《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都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平原、丘陵和山区限定宅基地面积分别为80、120、150平方米以下,但冯某夫妻均为东莞市城市户口,却占有551.4平方米的超大型农村宅基地,且获得了全部合法权证,让违法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冯某出租房屋搞经营涉嫌违规。中共中央早就明确规定,且近年来多次重申,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但冯某却将在违法购买的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384.33平方米房屋,以每月3.5万元的租金整体出租谋利,这纯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从以上情况不难看出,冯沛森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十分明显的。对此,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理应承担责任,汲取教训。然而,在回应此事时,有关单位和部门不是撒谎、装糊涂、为其辩解,就是推卸责任:对于为冯某违法购买宅基地和建造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石碣镇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均称是发生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历史遗留问题”,但实际上为冯某办理土地、房产“两证”均在2004年以后;冯某上级主管部门——莞市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刘某辩称,冯某的“经营活动是可以的”,“冯沛森只是一个副科级干部,我们对他的财产信息不了解很正常的”。对冯某对承租人承诺“提供方便”是否为利用职务之便,刘某则回答,“这是他的个人行为”;东莞市纪委则“大吐苦水”,称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冯某不属于市管干部,科、股级干部由所在单位任命、监督、管理。在这些单位和部门看来,冯某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是“正常的”,他们可以“不问不管不反对”。如此,冯某岂不成了不受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约束,脱离党组组织管理和监督的“自由人”,可以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了?这样,我们还有必要保留干部管理部门和执法执纪部门么?

  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使党管干部的原则落到实处,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单位或干部出现问题后,则须勇于承担责任,总结教训,而不是掩盖问题、推卸责任。据此,我们不仅希望冯沛森违法违规问题得到处理和纠正,更希望东有关部门和单位改一改揽功诿过的不良作风。

  作者:侯文学

【编辑:王珊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