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当老赖 离婚仍霸住前岳母房屋被状告
中新网韶关6月18日电(李凌 汪次安 罗定海)广东韶关男子李晓(化名)与妻子离婚后,却一直霸占着前岳母曾某给住的房屋,并多次拒绝搬离,被前岳母告上法庭。该市浈江区人民法院18日通报,一审判令李晓搬离,将房屋归还原告曾某。
2000年初,原告曾某所在的村为解决村民居住问题,在本村选了一块地组织村民按每平方米500元集资建房。曾某申请了一套集资房,并交清了购房款44922元。
集资房建好后,曾某考虑到女儿、女婿没有住房,便于2002年4月将房屋交给李晓夫妻居住。2010年5月17日,李晓与曾某女儿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之后,曾某女儿搬离了该房屋,而李晓则一直居住该房。
曾某认为,李晓既然已与女儿离婚,就不应再继续居住其房屋,于是多次要求李晓搬离,但均遭到李晓的拒绝。无奈之下,曾某只得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李晓搬离。
浈江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双方争议的集资房是曾某缴交的集资款,其《购集资房屋合同书》也是以曾某的名义签订的,因此曾某对该房屋享有直接支配权和排他权,曾某要求李晓迁出房屋理由充分,遂依法判令李晓搬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