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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受贿被判6年

2013年06月26日 08:5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23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孔防军有期徒刑6年。

    就在今年1月,向孔防军行贿的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站的经营者黄集洪,被白云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

    对广州市车管所这起窝案而言,受贿40多万元的孔防军仅仅是“冰山一角”。被黄集洪拉下水的还有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广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强、车管所所长李斌、民警朱孔球、技术检验科科长梁国伟等7人。

    目前,广州市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伟强有期徒刑12年;判处李斌有期徒刑11年;判处梁国伟有期徒刑5年。朱孔球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随着判决落槌,一个专做“病车”生意牟取暴利的检测公司浮出水面。机动车检测站本该确保汽车安全、环保、行驶稳定,为车管所提供可靠的第三方数据。然而,生意人黄集洪竟出资1300多万元,与主管部门沆瀣一气大做“免检”文章。

    判决书显示,早在2004年到2006年,黄集洪为在检测站的日常经营中得到照顾,便先后多次向时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局长何靖贿送60万元。

    可县官不如现管。2010年起,广州市车管所明确规定,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全面停用旧有检测系统,启用新系统。为继续使用旧系统“作弊”,黄集洪开始四处活动,大交“保护费”。

    各部门掌握的实权,决定了黄集洪贿送的金额:向拥有“实权”的李伟强行贿370万元;向车管所派驻检测站的民警朱孔球行贿329万元,确保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能够注册、登记;向副所长孔防军行贿8万元,及总价值34万多元的烟酒、虫草、燕窝、家具等。

    正常情况下,不合格车辆的车主应自行维修车辆,确保车辆各项指标安全后,再去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才能通过年审。但在人禾机动车检测站,只要在系统上人工改动检测数据,违规车辆便可以一路绿灯。

    不过,人工修改的费用是正常收费的10多倍。记者从广州价格信息网上了解到,广州市物价局统一规定,小型车的安全性能检测收费和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为125元,大型车最高190元。人禾检测站的标准是违规越严重收费越高,一般都在2000元以上。

    据黄集洪供述,从2010年起至案发的2012年4月,该检测站每月有300到400辆次违规车辆通过检测,累计通过近10万辆次。计算下来,从中至少可牟取2亿元的暴利。

    快评

    谁来防范

    马路“定时炸弹”?

    本应为马路安全保驾护航的车管所,却因部分人员的私欲,埋下了成千上万的马路“定时炸弹”。

    2012年6月29日,广东省广深高速发生一起货车与油罐车追尾相撞交通事故,致20人死亡、3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600万元。根据广东省安监局公布的事故调查结果,其中一辆肇事车辆是由湖南茶陵县利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该县交警支队检测的,均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问题。

    广东省安监局在事故的调查报告中建议,要加强车辆检测检验工作管理,加大对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审核,对检测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检测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理。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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