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疑似真凶王书金受审 聂树斌母亲等人旁听

参与互动(0)聂树斌案疑似真凶王书金受审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四点理由认定石家庄西郊奸杀案非王书金所为
“一般来说,作为一名辩护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依据当事人犯罪事实做从轻、减轻或者无罪的辩护。”6月25日,王书金的代理律师朱爱民在法庭上表示:但今天,作为辩护律师,他却要跟王书金一起,向法庭来澄清这个案件确为王书金所为。
6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这是该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内座无虚席——200多位人大代表、学者、律师、记者及当地群众等旁听了当天的庭审。而法庭外,更是挤满了摄影记者的“长枪短炮”。
“今天跟日常的刑事诉讼的确不同。”和朱爱民一样,旁听该案的一位律师同样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对记者解释说:“平常都是公诉人和检察机关说:就是他干的。辩护人说:就不是他干的!而今天恰恰相反——辩护人说:就是他干的 。公诉人说:就不是他干的!”
“据我们所知,在河北省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这位在河北省执业的律师补充说。
该案引发广泛关注,原因远不止于此。一位旁听律师则向记者评价说:此次看似在审王书金案,其实是在向公众展示聂树斌案。
聂树斌母亲等家人旁听庭审
6月2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见到6年后再度走上法庭的王书金——头发微秃、中等身材,身穿一件印有“磁县看守所”字样的黄色马甲。
2005年1月,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被警方抓获,他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王书金案的出现,使聂树斌案重新受到高度关注,“一案两凶”引发舆论对聂树斌案司法公正性的质疑。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3月12日对王书金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书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上诉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主要是:原判认定的3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在2007年7月进行了二审开庭。今天的庭审为二审再次开庭。
据悉,鉴于上诉人王书金提出的自首问题在第一次开庭时已经审理,合议庭决定,此次开庭只对上诉人王书金提出供述在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构成重大立功的上诉理由进行审理。因强奸犯罪事实涉及个人隐私,对涉及强奸犯罪事实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对涉及故意杀人犯罪事实部分,依法公开审理。
而所谓“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即为聂树斌案。在今天的庭审中,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及姐夫在法庭内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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